盛闻接到死亡通知的时候,他正在电影的庆功宴上,作为电影的投资方之一,他赚的盆满钵满,当初他不过是想着收拾迟书,没想到却让他发了横财。
钱这种东西赚的多了也就没感觉了,但庆功宴成荀之办的,他现在接手了成家的公司,那么不着调的一个人,竟然家庭美满,人生圆满。
成荀之在人群中举着酒杯,喝的醉醺醺的,“迟书以前我哥们,我跟你说他这个人真他妈的天才,拍一部赚一部,这么能赚钱的一个人,怎么就死的这么早,果然天之骄子得短命一点,要不别人怎么活。”
盛闻最不想听见这个名字,拎着外套想要从酒店离开,这时候手机响了。
等他接完电话,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将近十分钟的时间,他感觉自己跌入一个无底深洞,仿佛周围的人都在慢动作的,连他们的声音都听不清,乌嚷嚷的声音,像是谁压着他的耳朵。
直到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成荀之的声音像是隔着水传到耳朵里来的。
“哥,咱们一起回酒店吧,我那个老婆不放心,真是醋瓶子一个,说让我赶紧回酒店,一会她查岗。”成荀之嘴上嫌弃,脸上却全是炫耀,然后才意识到盛闻的状态有些不太对。
“什么事?”成荀之语气紧张,“说话啊,你这样我害怕。”
盛闻看向他,乌黑的眼底一片空洞,一点也不像是活人的瞳仁,“她在汕城的一家电影院里走的,她手上绑着塑料袋,没有弄脏椅子,她什么考虑的清清楚楚,去没有想过我。”
“什么?”成荀之半晌没想明白,然后惊的一脸冷汗,“她疯了,你们这两年过的多好的,举案齐眉,琴瑟和鸣的,我老婆羡慕的整天念叨,怎么会这么突然。”
一股悲凉席卷着盛闻的世界,他整个人都被吞噬,哪怕余生过的再好,终究是黯淡无光的。
盛闻这辈子第一次来汕城,司机开了将近八个小时的车,等他到了医院,接到了家里佣人的电话,对方不知道余温已经死亡的消息,以为还能挽救,急的嗓子都冒烟了,然后将遗书发给了盛闻。
他坐在车上,身边全是废弃的矿山,一个个像是张开血盆大口的野兽。
盛闻点开拍过来的照片,心口的剧痛越来越清晰,而照片上余温的字,像是一把把利刃戳到他的五脏六腑上。
你好,盛闻。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在了汕城,我这一身肮脏是从汕城带回来的,我全部还给这个地方,我还是自私的请求你,将我的骨灰带回来,葬在迟书身边。
盛闻,我四年前真的想着要跟你好好的生活在一起,可我永远迈不出去这一步,我每天晚上,像是疯子一样吞着抗抑郁的药,我有时候会很开心,然后忽然更失落了,没有任何征兆的痛苦。
我原本想像个自私的活着,可是那些犯下的罪孽,还是让我无比的痛苦,哪怕是我看见穿着警服的余京南,我就不断的想起严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