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才刚缔结还不到十分钟,顾北森就引起了当时第一次来许家的,后来犯花痴的方瑞琪的注意。
顾北森被许知意指使去厨房拿新纸杯,方瑞琪就到了许知意身边,悄悄在她耳边说,“你小叔真好看。”
方瑞琪短短3个月已经换了两个男朋友,对帅哥有个自发雷达。
许知意听了,因为日夜都对着顾北森,对这样的称赞没有实感。
两个人从小时常闹,虽说按理顾北森是长一辈的,但是家里他们两个最小,辈分最近,所以许知意除了找他拿零花钱,就没拿他当正经长辈。
两个人说话没半句正经,互损是常事,她就更没有意识到顾北森对外是个清俊小叔形象。
于是许知意就说了,“好看有什么用,就一个臭皮囊没什么好看的,看人要看内在的,从内到外才算好看。”
要知道他就是普通男人,电脑里也有岛国动作片,没有表面那么清心寡欲的。和陆序那帮人也会说黄话。
脏死了。
还说她脏。
哼。
方瑞琪摇摇头,反驳了她,以阅男无数的经验告诉她,“他不仅皮囊好看啊,他还是魏和教授带的mba学生,他们有一个长江创业中心,里头很多国内的大佬。做生意讲的都是人脉,他是未来商业大佬,前途无限,我的菜。”
许知意不喜欢她这么死命地夸顾北森,不置可否,说了,“你眼光不要太差,他只有给我打工的份,我才是大佬。”
顾北森去军队两年,许家爷爷舍不得让他吃苦,给了一堆的借口,让他从军队退回来,一退伍就立马安排入许家药企又读mba。
而药企以后是她的。
他为她打工,没毛病。
咬着蛋糕叉,等顾北森去拿了纸杯回来,她还是仔仔细细地看了他,从上到下地将他梭巡了一轮。
最后判断。
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个高,气质还行。
有什么好稀奇的。
但,如果有人对比的话。
好像,是比吴鹏磊那类清瘦的顺眼很多。至少是一眼就能让人记住的那种男人。
完了,是不是要输了。
顾北森拿了纸杯回来,给她倒腾果茶饮,见她愣着,拍她肩膀让她让座,本来要给她的茶饮,自己先喝,让她伸出来的手接了个空,然后问,“看什么。”
许知意握了手,想想方瑞琪的花痴模样,随口答,“看男妖精。”
顾北森薄唇冷淡,眼眸轻阖,看着一张奶油痕迹都没擦干的脸,背手探了她的额头,有点疑虑,问,“是不是发烧。”
然后给她一杯满是冰块的新果茶,降温。
冰冰凉凉。
但,说清楚,哪个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