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州城里最好的一家饭馆,名曰“乐仙居”,据说他们家的卤猪蹄好吃到连神仙都要流口水,因而得名“乐仙”二字。此时,我正坐在这家饭馆的二楼,看着窗边形形色色的行人与自己手中啃了一半的卤猪蹄,禁不住叹了一口气。
云晚坐在我对面,闻言不禁探头过来,好奇地看着我:“秦大哥,干嘛叹气呀?”
“乐仙居名不符实啊,这猪蹄,忒腻了……嗝……”
“任谁一口气吃了十二个卤猪蹄,都会觉得腻吧。”云晚鄙视地看了我一眼,目光放在我面前堆成小山一般高的猪骨头,嫌弃地撇撇嘴。
细数一数,我面前还真堆了十二根大骨了。
我将手中的第十三根猪蹄放下,舔舔手指,摇着头说道:“才十二个就让人觉得腻,乐仙居不过如此,不过如此。”
“这乐仙居的猪蹄乃是用十八种香料加十三味药材熬制出来的,是上好的补气之食,寻常人哪会像你一般这样吃,囫囵吞枣似的。”
云晚忽然向我凑近了点,小声说道:“据说乐仙居以前的名字很普通,就叫云州饭馆。先皇有一次微服私巡,到了云州,吃过他们家的猪蹄以后赞不绝口,提笔写道人间盛景莫如此,闲逸滋味乐于仙。之后,这家饭馆就把乐仙两个字挂起来当招牌了。”
“既然被你说得这么好,可也不见你多吃啊?”我指了指云晚面前的餐盘中啃了一口便放下的猪蹄,问道。
云晚耸耸肩,一脸嫌弃样,“小时候吃得多,现在已经没觉得有多好吃了。”
周围的食客一般也都点了卤猪蹄,但最多只点两三只,可云晚上来便点了一盆,轻车熟路,仿佛是吃过几十年的老熟客。
这家饭馆虽然布置老旧了点,但也不是寻常百姓能随随便便消费得起的,那些义字当先,行侠仗义还不收钱的江湖大侠就更吃不起了。云晚身着彩锦,头束白冠,怎么看都与江湖大侠毫无关联,倒颇有一种地主般的样子,这让我不由得对他的身份好奇了起来。
“听你的口气,似乎是大户人家的子弟。”我盯着云晚的脸使劲看了看,可除了完美无瑕的皮肤之外,什么也没看出来,“但看你的样子,却一点富态都没有。”
“大户人家的子弟就一定要长得胖吗?”云晚朝我龇了龇牙,没好气地地说道。
我没有理会他的反驳,而是更为仔细地看着他的眼睛,“若是出身于习武的大户人家自然不见富态,只是……不知道云晚兄弟你,和云剑宗有什么关系啊?”
云晚愣了一瞬,但很快便回瞪着我,精致的眼角间看不见一丝慌张的神色,“姓……姓云就一定要和云剑宗有关系吗?”
他说得也对,云州城这么大,姓云的人怕有十万之多,哪能个个都和云剑宗有关系呢。如果云晚真和云剑宗有什么关系,那靠走后门就可以了,何必来参加什么弟子选拔。
我看云剑宗就很像是个喜欢走后门的门派嘛!
正说话间,一人沿着楼梯走了上来,略显急躁的脚步踩得楼梯咚咚作响。此人身着锦衣玉冠,怀中还抱着几本蓝皮书,正是那专门钻到热闹处卖书的钟书离。
“哟,书离兄,有几天不见了哈!”
我举着手向他打着招呼,可一见到我,钟书离便像找到宝似的,眼中放出精光,径直向我们这桌走来。
“秦兄弟!确实有几天不见了,听说你得了初试第一,恭喜恭喜啊!”
钟书离大喇喇地在我们的桌边坐下,扫了一眼一片狼藉的桌面,随手拿过云晚啃了一口的那块猪蹄,想也没想便张开口咬去。
“哎哎哎,等等等等,那是我咬过的!”云晚急忙伸手阻拦,看得出来,这小子有洁癖,还是极重的那种。
“那又有什么关系,江湖之人,不拘小节。”钟书离咬下一大块,含糊不清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