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辛弃疾的笔下,寄奴听起来好像很霸气。
我知道霸气的永远不会是名字,而是这个名字的主人,我就是刘寄奴,刘宋开国皇帝刘裕。
很少有人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怎么干,人生是一场没有剧本的演出,导演就是这个时代。
我姓刘,刘邦的刘,是刘邦的弟弟楚元王刘交的二十二世孙。只是随着东汉末年战乱,随着西晋五胡乱华,随着衣冠南渡东晋的苟延残喘,家族没落的像个笑话。
砍柴、种地、打渔和卖草鞋我都干过,也因为喜欢赌博而倾家荡产,被乡里瞧不起。
只有继母萧文寿一直说我风骨奇特,不应该混迹在市井之中。作为一个落魄庶族,想入朝为官是不可能了,所以我投军,当了个低级军官。
因为家在丹徒,所以我选择去了北府军,就是那个打败了苻坚百万大军的北於军,成为冠军将军孙无终的司马。
这一时期的北府军,以刘牢之为首,依然是将强兵悍,所以我在军中并没有什么表现,人生过半依然颗粒无收。
没有孙恩,就没有后面那个寄奴了。
孙恩起义,来的突然,也来的当然。人需要信仰,特别是艰难之时,但他想学张鲁那样政教一体,却也很难,难是因为有我。
刘牢之奉命平乱,让我去给他当个参军。
奋长刀以逐万人。一个人能打多少人?孙坚说几十个,赵子龙说管他那么多呢,我是多多益善。吴郡之战,一人面对几千孙恩军,我知道没有退路,抽刀向前才能求得一线生机,所以我活了下来,并上演了一个人对几千人的屠杀。
我的富贵在孙恩身上,而要得到这个富贵,就要敢死。三年征战,孙恩的死为我带来了建武将军和下邳太守之实,最重要的是让世人记住了我。
大家都说我是皇帝终结者,我征服过四个王国,砍下来四个皇帝的人头,让人把东晋最后两个皇帝都搞死了。不是我杀心太重,只是要掀翻世家百年统治,以杀方能破世人心中贼。
桓玄是桓温的小儿子,但并没有继承到桓温的事业,只是聪明的他在辗转腾挪间,火并了殷仲堪和杨佺期,又率兵攻下了荆州和雍州,强行成为督八州及八郡军事的一方诸侯。
等到朝廷下定决心要与桓玄决一死战时,司马元显只是嘴上功夫,刘牢之也不是当年那个逢敌敢死之人,关键还听不进去我们的劝说。
最后司马元显死,刘牢之死,北府军群龙无首,被桓玄杀伤过半。
孙恩死了,他妹夫卢循又来了,桓玄要我带人平定,我得以收拢部分北府旧将,建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