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六十多年,他永远也无法忘记这道身影。
那天要不是刘爱民闯入地窖,他恐怕这辈子也无法重见天日。
刘爱民一怔,微微有些错愕,“我天,你什么情况?被谁打了这是?差点没认出来!”
林阳一愣,伸手摸向脑袋,略显尴尬,“我没事,不小心磕的。”
刘爱民咋舌,“切,我还不知道你,肯定林父干的,话说,你们不是分家了吗?怎么还下这么重的手。”
林阳轻叹,“哎,一两句说不清楚,就当我错了吧,反正已经习惯,倒是你,不下地,跑这来干嘛?”
刘爱民想了想,快步来到林阳身边,“俺娘病了,本想找点草药的,可是我跑了大半个山头也没看到。”
林阳微微蹙眉,“婶子咋了?严重吗?”
刘爱民挠了挠头,“俺也不懂,村大夫说是月子里的病,需要好好补补身体,不能太过劳累,所以我就想着找颗山参,回家炖鸡汤。”
林阳一愣,顿时表情变得古怪起来。
好家伙,你小子,这是算计好了吧?
小爷上午刚弄到一颗野山参,回头就碰到你!?
“算你运气好,我家就有,上午弄得,等回去拿给你。”
刘爱民一喜,“真的吗?那太好了,回头俺给你算钱。”
林阳白眼一翻,“不需要,陪我踩点东西就行。”
刘爱民笑的前仰后合,“哈哈哈,你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胆小,放心吧,俺带了家伙。”
林阳撇了撇嘴,没再多说什么,果断走在前面带路。
刘爱民紧随其后,一脸好奇,“你要踩什么啊?走这么远?”
林阳并没有隐瞒,如实回道,“百年灵芝。”
原本他还打算碰运气的,但现在要交出人参,就不得不认真了,不然下月口粮都是个问题。
刘爱民似懂非懂的点头,反正他也不认识,跟着就好。
就这样,二人走走停停。
也许是重生者的运气,还没走出二百米,林阳就看到远处那一抹深红。
它看起来那么美丽,仿佛一朵火烧云一般,外形差不多巴掌大小,静悄悄的趴在一棵树墩上,安静生长。
林阳瞪大眼睛,快步跑到跟前,当场跪倒在地,好一阵膜拜。
天啊,百年灵芝,不管颜色还是外形,绝对一等一的上品。
这要是放在后世,怎么也能卖个几十上百万的。
“哈哈哈,发了,发了,至少六百。”
刘爱民呆愣原地,看着林阳一系列怪异的操作,不由微微蹙眉。
好家伙,这怎么好好上个山突然疯了呢?
又跪又拜又傻笑的,莫不是被黄皮子上身了?
刘爱民百思不得其解,最终还是决定先打晕带回去再说。
然而,还未等他动手,突然前方传来一阵淅淅索索的声音。
林阳大惊,立刻灵芝采下,小心翼翼的收进背筐,满脸警惕。
刘爱民拿下猎枪,眸光锐利,慢慢靠近林阳,将他挡在身后,压低声音道,“你找个树后藏好,来货了。”
林阳点点头,丝毫不敢逞能,立刻就近找到一棵树躲在后面。
这里是在山林,他可不敢托大,一个弄不好,真的很容易把自己搭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