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沿着纤纤玉指滑落,一时分不清和指甲上的丹蔻哪个红得更艳一些。
胡卿儿把手里的心脏举过头顶,借着门外的日光细细端详。
“这忠贞不二的心,看起来也没有什么不同啊。”
嫁衣袖子滑落,露出肤如凝脂的小臂。
血液在小臂上画出一道红色细痕,胡卿儿用指甲将血珠刮去,放进口中吮吸。
她轻闭双眼,细细品味,秀气的眉毛轻轻拧起,看上去充满少女的娇嗔。
“就连味道都一样呢。”
胡卿儿不下心将血液滴到嫁衣上。
“拿去切得薄薄的,再配上些蜂蜜薄荷,送到我房间里来。”
一旁早已候着的侍女,端着青色瓷盘,往厨房走去。
胡卿儿转身往自己闺房走去,要换掉身上沾了血的嫁衣。
两个劲装女子将地上的尸体抬走,染血的地板不多时就被擦洗光洁如新。
——
沉烟阁那位长相温润的抄书先生,已经有十多天没出现过。
听掌柜的说是被胡卿儿的绣球砸中,去胡府做赘婿了。
新来的抄书先生虽然长得也不差,但油腔滑调,不如上一个讨喜。
眼看着生意大不如前,沉烟阁的掌柜愁得饭都少吃了两碗。
申云县武尉府,一个衣衫破旧,风尘仆仆的游侠正满脸喜色的往外走。
“齐华锋,你小子可算是回来了。快半个月都没见过你的人影了。”
“是啊,瞒着弟兄们去干什么大事了?”
齐华锋脸上挂着笑,将武尉大人给的赏银又往怀里揣了揣:
“是有半个月了,咱们改天再聊,我先回家去了。”
等齐华锋出了武尉府,方才和他搭话的游侠们纷纷露出不屑的神色。
“他以为他是谁啊?难不成还真把自己当成天恩贵人了?”
“你看看那身破衣服,不明摆着想在武尉大人面前邀功吗?”
“我看他早晚有一天要折进去,不信咱们走着瞧。”
这些话,齐华锋自然也是知道的。
起先他还很是难受,还咬着牙请同僚们吃酒解释。
自己如此拼命,并不是为了在武尉大人面前表现。
是家里嫂嫂重病,又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小侄儿。
家里实在紧张,自己只能在府中拼命接任务,只为了多挣些赏银。
同僚们酒水下肚,纷纷劝他早些娶妻,分出去单过。
可自己这一身武艺,全是兄嫂两人用银子堆出来的。
长兄如父,长嫂如母。
齐华锋做不出这等狼心狗肺之事。
经过那次之后,齐华锋也就慢慢远了这些同僚。
每次都在武尉府里独来独往,至于旁人的闲言碎语。
他管不了,也从不放在心上。
这次的任务,可以说是齐华锋的任务里,排第二位的。
除了那次在江阳被变成驴之外,就数这次的任务最危险。
马岗村里出了一群吃人的野狼。
它们趁着夜色摸进村子里,先是咬死村里的家畜,后来直接冲进屋子里吃人。
原本这任务最好是几人合作,但是齐华锋在申云县的游侠里,实在没有朋友。
只能自己孤身上阵。
那狼王狡诈,心智甚至和常人无异。
齐华锋在马岗村守了半个月,才找到机会冲进狼群,砍了狼王的脑袋。
几次险象环生,还好都挺了过来。
齐华锋从武尉大人那里领到了五两银子,他走进街口的兴和堂,拿出四两银子拍在桌上。
“还是那个方子,抓八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