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感情好啊,多谢大人,多谢李师爷。这不饭点了,一块喝点。”
李师爷白了武松一眼:“你们这都是些大小伙子,壮比牛。老头子我怎么能和你们喝。”
武松一招手,武勇过来了:“这里有一箱子好酒,给李师爷搬马车上去。”
李师爷没矫情,他平常也就好这口,一顿喝个二三两,得劲。
武松又从里屋拿了个好东西出来,油灯上面有琉璃罩,点燃,异常的明亮。
“这是提灯?”李师爷问。
“对,就是提灯,又名气死风灯。非常的亮,非常适合晚上巡夜。过几天城里就会开始卖了,我准备了五个,李师爷拿回去用着。”
“好东西,好东西,这亮度,啧啧,比蜡烛强多了,用什么油呢?”
“给你带两桶,没了再来找我。”
李师爷回去了,一箱好酒自己留下了,琉璃罩的风灯都拿到程万里这了,点燃试了试。
程万里惊为天人,这亮度太厉害了,一个比十个蜡烛都亮。
“这,这真的是武松的作坊生产的?”
“是的,还有个名字叫做气死风灯,有了这个琉璃罩子不怕大风了。”
程万里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很认真的问李师爷:“上次武松说家里有种的亩产千斤的米,难不成是真的?”
李师爷点点头:“可能性很大,这个武松让人难以置信,等大人空闲了咱们亲自过去看看。”
接下几天,武松从外地流民中招募了二百多名青壮,一律十八到二十多岁,月钱五百文,包吃包住。一年四季的衣裳,有任务了还要奖励。最主要的是可以穿上捕快的衣服,这身黑皮就意味着脱离贫困百姓了。
只是武松治下严格,军事化管理,每天不是训练就是巡逻,很少能有机会出来打秋风。
一时间城里的商户感觉轻松了不少,没有捕快来吃白食了。
短短十天的功夫,东平城百姓见证了一个奇迹。
原本经常衣冠不整,喜欢到处吃拿卡要的缉捕使衙门的捕快现在仪容整齐,每次巡逻武备齐全,步伐整齐。而且特别硬气,遇到富家土豪欺负百姓,一样是照抓不误。
百姓纷纷叫好,大户豪强则对武松颇有微词,认为武松把他们的当做普通百姓一样对待是错误的。
这天一早,大部分的捕快都还没到岗呢。
武松站在校场高台,看着眼前整整齐齐的一百捕快,每人都是骑着草原马,手持牛尾刀,腰间挎着铁尺。
为首一名都头正是刘唐,骑着一匹枣红马。
这是缉捕衙门新恢复的骑兵都,为什么叫恢复呢,因为原来有这个编制,因为马匹消耗大,吃草吃料各种打理比较麻烦,给撤掉了,现在又恢复了。
只是采用的全是廉价的大辽马,又壮又矮,看起来不咋滴,但是粗放,耐力强。
“今天是你们第一天巡逻,都给老子精神点,哪个出问题别怪我抽他。”刘唐骂骂咧咧的给手下兄弟训话,然后转头对武松说:“骑兵都准备完毕,请大人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