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同学们也慢慢地开始谈恋爱,这对我来说或许也是想踏却不敢踏出的那一步,那时的我们好像也不清楚谈恋爱需要背负什么样的责任,好像只是单纯的一句我喜欢你,一句做我女朋友吧,还是一句做我男朋友这样子,确认关系,每天可以比普通同学朋友更亲昵的接触,更有理由的说话,牵手,散步等等这些行为,好像就不知道其它了。
当时的我们还被那种非主流荼毒,喜欢在QQ空间发表说说,喜欢那种emo风格,喜欢转发别人的说说,喜欢那种比较有感觉的网名,喜欢听emo的歌曲,你问他们发表这些的原因,好像也无从说起,就是单纯的喜欢,因为网上的人也喜欢,就是一种潮流,而我们是那群跟风的人。
有时候喜欢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可喜欢又没有界限,我没办法判定,每个人对喜欢的定义都不一样,我也不知道我对她的心动是什么时候,是小时候在我面前拿着竹竿捅那些坏小子,还是在我哭泣时递给我纸巾呢,有些人也会说,这么小的小孩子哪懂什么喜欢,确实我也不懂,可能是喜欢而不自知,可能那时候就是喜欢,可是小孩子未成熟的心性确实不懂,还有别的可能,可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那种感觉就不一样。
我去表白了,我隔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打了又打删了又删,反反复复四个字,我打了好久,“我喜欢你”发送之后,我直接就把手机息屏了,我既害怕又期待,我觉得我整个人呼吸都好困难,我在等待着手机消息的提示音,生怕错过她回复,可是等了有一会,在这段时间里,我想过撤回,我想过她会怎么回答我呢。后来的我发现,“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是想表达什么呢,是想表达我对对方的喜欢还是我想跟人家确认关系,好像是属于前者的,因为我并没有对对方发出跟我处对象的邀请。
现在的我佩服我的当初的勇敢,也很怀念当时那份喜欢,我已经踏出这一步,好像He还是Be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至少那是真诚的也是宝贵的,这份喜欢,还有莫晴,还有当初的那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