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初一。
春节期间的闹市热闹非凡、喜气洋洋。
人们都穿着各式各样的新衣,涌上了街头,准备迎接新年的到来。整个街道被红色渲染,到处张灯结彩,对于新的一年,大家是十分期待的。
其间有一家人很特殊,是一家四口,两个大人,两个小孩。被围在中间的一个少年,比较瘦弱,气色也不好,手中动作十分无力。但最引人注意的是还是他那一头棕发,单看棕发其实不足为旁人观看,真正吸引眼球的其实是他头上一撮不寻常的毛——
从发根到发丝中间是白色的,之后的发色则是大红色。这样的造型使这位少年足够显眼,但却是那么的落魄。
一旁有一个小胖子,嘴里含着棒棒糖,一直叫两位大人去买这个吃的买那个吃的。大人们兴许是今天比较喜庆,穿着大红色的羽绒服,听见小胖子要吃东西,也没拒绝就买了。
“万霖啊,我们去旁边拍个照,你过来帮我们举一下手机。”
男人招呼着被围在中间的瘦削男孩。
瘦削少年一看就是在这个家庭里不受宠,但估计家里人也没太压榨他,也会给他一点吃穿,至少不至于饿死、冻死什么的。
少年不敢反抗,只好老老实实地跟上去,举起手机,对准了正在摆pose的一家人。
“咔嚓”,手机被按下了快门。
一家人的“美”照停留在了手机相册里——
唯独没有他。这个外来者。
一路上吃吃喝喝,小胖子倒是满足了,少年却很苦逼地拉着一张脸。
“诶诶诶,妈妈!有表演!有表演!”小胖子激动地喊道。
“好好好,妈妈带你去。”
女人和男人领着小胖子去了一个看台前,不管少年的去向,直接就走了。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一个身穿五彩斑斓的小丑服装的人,这人有着红红的鼻子,浓厚的妆容,正耍着手中的大球。
他的表演十分卖力,大球在空中飞舞着,仿佛一切都在小丑的掌握之中,想到哪就到哪。
小胖子紧盯着大球,发出了赞叹:
“好......好厉害,叔叔,你是不是神仙?”
小丑仿佛听见了什么好笑的东西,微微一笑,继续表演。
过了大约有两分钟,小丑眼神一变,身体一滞。也不管这么多观众,直直走下了台,这次表演不了了之。
小胖子有些失望但没多说什么。
随即,一行人来到大马路上,女人拿起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师傅,诶,我们在春华路66号。我们家有个小孩不想带我们这,你先带他回家吧。诶对,就在春华路66号十字路口旁啊。谢谢了,回头钱我转你昂。”
那女人转头看向瘦弱的少年,对他轻蔑地说道:
“万霖昂,你先回去吧,我们呢有点事,你就先回家等我们吧。”
女人想干的当然与她说的不同,她只不过不想让这个瘦弱的小屁孩一直跟着他们。这样只会坏了他们的好事。
这位瘦瘦的少年名叫万霖,看起来年纪不小了,有十五六岁。戴着眼镜,十分瘦小,明明有高中生的年纪,身高迟迟赶不上同龄人。从小父母离他而去,按照叔叔的说法父母是病死了。
没了唯一的至亲,万霖只好留在叔叔家。
叔叔并不待见这位死去哥哥的孩子,于是让全家人都疏远着他。因此,万霖直到高中也几乎没有一个玩得来的朋友。
一切的结果不断刺激着万霖的心灵,好在他的内心足够强大,否则现在还不得抑郁。
从小到大,他在叔叔家的生活过得十分不好,尽管他讨厌叔叔一家,但为了活下去,他不得不做出选择......留在不算家的家。
万霖已经习惯了,站在马路边上,等待着车的到来。
三个人在一旁还没走,好像议论着什么。
阿姨:“嗯,不管他了,这么大了也没见对我们有什么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