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本了,心情很复杂。
就像曹吾一样,心中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讲起。
从去年12月18日发书,到今天为止,九个月零十天,一百一十万字,我总算还算完整的讲了一个故事。
我写这本书的初衷很简单,就是想推荐一些自己喜欢的歌给大家。
起点有很多娱乐文,但写摇滚的,写乐队的却没有几本,至少我当时开书的时候还没发现有出成绩的,唯一字数多点的还是黑心火柴当年用小号写的重金属摇滚之王,好像是叫这个名字吧?
想想当初开这本书,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当时我只是想没人写就我来写,但却没想过为什么没人写。
我开书那会儿,还没有乐队的夏天这个节目,摇滚和乐队是绝对的冷门,根本就没几个人看,所以我也写得很随意,大纲都懒得写,只是想水够一百万字,也算是给自己个交待。
得益于这个节目,有很多人开始对摇滚感兴趣了,其实这本书也是蹭了乐夏的热度,我得感谢爱奇艺,感谢乐夏节目组。
小众文是真不好写,因为没有先例可循。
我本人是对音乐一窍不通的,充其量只是个爱好者,连乐理都不懂,纯粹是靠着百度和瞎掰来写的。
前期因为没弄明白乐队文的爽点应该在哪儿,我就按照老娱乐文的套路设计安排装逼打脸的情节,现在回头看看,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
没办法,当时是真不会写东西,愣头青一个。
说一下这本书的争议吧!
第一,就是前期小白文套路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我个人,纯粹是因为我个人的能力不够,情节设计不好。
第二,也是这本书最大的争议点,卢青松这个角色。
也是因为这个角色,我受到了铺天盖地的批评和谩骂,那些评论我都没有删,除了个别人身攻击我的,因为每个人都有对故事进行评论的权利。
首先,我要声明,我是个100的直男,我写的角色是同性恋,并不代表我就是同性恋。
这个角色被讨厌的原因,我有很大的责任,因为我对他的人物设计太过草率,故事情节也安排得太过狗血,这点我是承认的。
但如果仅仅是因为他是同性恋的关系就要讨厌,谩骂他或者是我,那我是不接受的。
卢青松这个角色,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说,是这本书的一个精神内核。
他是个悲剧人物,他的表面身份是同性恋,但他实际代表的是社会中的边缘者,他代表跨性别者,他代表残疾人,他代表着那些被歧视、忽视的人。
他的故事情节是很狗血的,但他真的犯了什么错吗?他其实是个受害者,他唯一出格的举动,就是不小心和苗小凤磕到了嘴,但那不也是苗小凤害的他吗?
曹吾是知道他是同性恋的,第一章我就交待了,但曹吾不知道这辈子青松会对他产生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