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金手指用起来怎么和别的主角不一样啊!(2 / 2)穿越:我路明非有系统了首页

所以出行尽量少带现金,银行卡贴身放好,在市中心下车最好,然后找一个好点的宾馆,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安全。

白天和晚上也不要去黑暗人少的小巷子,那里藏着不少老墨和老黑等你上门。

路明非临走的时候芬格尔给他弄了一把格洛克手枪,里面装满了弗丽嘉子弹,主要用来防身,比较孤身一人容易被打劫。

为什么介绍那么多呢,因为芬格尔给他就给他介绍了那么多,而且他也真的遇上了意外。

刚刚到芝加哥,按照芬格尔叮嘱的住上了一个看上去还不错的酒店,晚上十二点,就遇到了死侍伤人,而且就在他隔壁房间。

这只死侍应该是彻底丧失理智了,虽然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但像芝加哥这种大城市没睡的人大把都是,他如果不是丧失理智了绝对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暴露。

路明非从包里掏出手枪对准房门,他清楚的听到死侍就在他门外,别问为什么,可能是闻到路明非身上有今天早上芬格尔临走时候蹭在他身上的鼻血。

路明非握着手枪回忆课上对死侍的介绍,性格弑杀,混乱,但对血腥味有及其敏锐的嗅觉,而且对龙族血统尤其疯狂,不知道弗丽嘉子弹能不能制住这只死侍,妈的芬格尔也不知道给他多配一只实蛋弹夹.

路明非这时候还没胡思乱想完呢,房门突然破碎,凌厉的黄金瞳扫视房间,路明非这个时候才看清它的面孔。

脸上爬满了漆黑的鳞片,嘴角已经快咧到耳后了,嘴里的尖牙看起来有点透明的感觉,咬起人来绝对疼,而且手脚关节处还有有莫名的凸起,手指甲包裹了整根手指,那已经不能叫手了应该叫爪子!

路明非下意识的说两句真丑后抬枪就射,两秒内三颗子弹打到死侍的面门。

该说不说,打的到是挺准的,但是弗丽嘉子弹对这种彻底疯狂的死侍有滞后性,也就是不能立刻昏迷!

死侍吃痛之后凶性大发,直接像路明非飞扑过来,路明非吓得直接一个驴打滚

没完全躲开...

左肩膀被划开了一个爪伤。

见势不妙,路明非现在只能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右手端枪继续火力压制,左手吃力的拿着传送符准备跑路,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左胳膊受伤了之后根本使不上力,能持握就不错了,根本捏不碎!

说时迟那时快,死侍见路明非火力稍弱又扑了上来。

路明非也没办法,本来就一个弹匣,打空了就没了,只能把手枪扔到死侍脸上争取一点时间,然后左手换右手

,使劲一捏!

之间绿光一闪,路明非刚刚站立的地方已经不见人影!

死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