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十月,岭南广州。虽然已经深秋十月,但是岭南广州仍然炎热如夏天。
此时正是黄昏,太阳已经落山好一会儿,四处却还是热气腾腾,稍动一下,便汗流浃背,喘息不止。
坐在房间里的萧近水更是大汗淋漓,衣裳湿透。他所处的房间外面种植了数棵高大的木棉树,绿叶成荫,反光防热,一丝阳光也透不进来。
房间里面还摆了几块巨大的冰块,尽职尽责地将为数不多,涌入房内的热气消融化解。
按理说这房间凉爽舒适,不应该出现像萧近水这样满头大汗的情况。萧近水感到闷热,是因为他焦躁不安,满腔怒火。
热的根源就被他右手五指捏着,一条两指宽,五寸长的纸条。从指尖不断涌出来的汗水流在纸上,几乎模糊了写在纸上的一行小字。
“十年追踪,终于找到你,十月十四日,取你性命。”后面没有署名,只是极其夸张的画了个象征男人某种器官的图案。
萧近水知道是谁的杰作,他非常熟悉这个人的套路。没有他的允许批准,包括他最得宠的小妾,最疼爱的儿子在内,也不敢踏入这房间一步。
房间外面,终日有八名身手敏捷,责任心强的高手把守,宛如铜墙铁壁,可以说连一只苍蝇也飞不进来。
可是他傍晚从大食巷喝完下午茶回来,就看到了静静搁在桌上的纸条,既谈不上好看,又说不上难看的字迹,像极了那个人荒唐滑稽的笑容。
他年轻时候,没少被那人无法形容的笑容气得情绪失控,暴跳如雷。
萧近水询问八名护卫,八人无不例外的把胸脯拍得“嘭嘭”响,对天赌咒,信誓旦旦向他大声保证,八双眼睛一下午没眨一下,只有风吹入房间,别无他物闯进。
萧近水懒得追究责任,那家伙据说是倒着从娘胎出来的,哪次行事不是神出鬼没,不按套路办事?那家伙若是安份守己,太阳岂非从西边出来了?
他被那家伙带进坑里的次数还少么?萧近水直直看着捏在手里,像从水里捞出来的纸条,不禁大笑起来:“十月十四日,他娘的真会挑日子!”
原来十月十四日,是他五十大寿,他已经提前通知天南地北的朋友,前来广州参加他的生日宴会。
如果那家伙能在他的生日宴会上,剁下他的人头,那家伙以后便有了向自家子孙吹嘘炫耀的本钱。
那家伙素来好大喜功,爱出风头,只要能让自己虚荣心得到满足,有人竖起大拇指夸他几句,那家伙敢不着寸缕从广州跑到几千里外的京城。
萧近水又是一阵大笑,手掌忽然冒出缕缕青烟,那湿透了的纸条却似干透了的木柴,火苗窜起,烧成灰烬。
萧近水喃喃说道:“以前我和你交手,十有九输,可是这次你赢不了我,我不可能死,绝对不能。”他起身站起,右边轻叩墙壁。
那墙发出门轴转动的格格响声,露出一扇门来,敞开的铁门后面是间极宽敞的房间,房内家私一应俱全。
一个无论长相,还是形态跟他一模一样的人坐在八仙椅上,翻看着书本。萧近水也不进去,双手背在身后,站在门口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该你上场唱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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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四日,萧近水生日宴会照常举行。
可以摆下三十多桌酒席,坐得下四五百人的宽敞大厅里灯火辉煌,人声喧哗。
已经容貌化装,扮成貌不惊人的小老头的萧近水静静地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自斟自饮,不动声色观察着大厅里的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他很想知道那家伙能用什么方法,可以在大众广庭之下把刀送进他的心房。
替身扮演着原本属于他的角色,迈着成功人士沉稳有力的步伐,发出豪爽响亮的笑声,说着得体大方的语言,挽着他妻子的手臂,领着他的儿女,一群人浩浩荡荡向每桌敬酒。除了他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世上还有他替身的存在。
这个替身他已经秘密培养了十余年,是为那个家伙准备的。他知道那家伙无论他走到天涯海角,都不会放过他的。
其实他和那家伙之间,并没有无法化解的血海深仇,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同门师兄弟,顶多是牙齿咬舌头式的小矛盾。
那家伙就是个无法理喻的神经病,得了便秘的人,脑子都让屎堵住了,要不然怎么年复一年的想要他的命?
为了不引起那家伙的怀疑,他采取了最严格的安保措施,从迎宾的门口到设宴款待客人的大厅,布置了三道固定防线,以及数十处暗哨。
每个贺客都必须严格核验身份,随身携带的兵器皆由人专门保管。今天能够走进核心区域的杂役丫环,事先都排查摸清了他们家庭状况,社会上的人际关系,确保跟那家伙没有任何瓜葛。
屋顶上也有人把守,只要发现任何一只企图想接近这座房屋的鸟雀,守卫都可以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果断将其击杀。当真是密不透风,泼水难进。
主人给宾客敬完酒之后,接下来是切蛋糕,接受客人祝贺环节。广州地处南海之滨,处于帝国对外交流前沿,东西方文化在此借鉴融合,像洋人过生日切蛋糕的风俗,亦被广州上流人士推崇。
在一群金发碧眼西洋少女,唱着谁也听不懂什么意思,却璇律悠扬动听的歌曲中,一个长相甜美的年轻女子推着一辆装饰精致的花车,缓缓走进大厅。
花车摆着一只造型别致,表面装饰着各种水果,中间有颗粉红色寿桃,四周插着细长蜡烛,散发出淳香气息,宛如艺术品一般的蛋糕。
这女子是他最宠爱的小妾,由她护送蛋糕,最是合适不过了。在座大多数人不知蛋糕为何物,纷纷伸颈探头,神情夸张,大惊小怪,引发一阵骚动。
他妻子拿起旁人递来的火折子,点燃插在蛋糕上的蜡烛。替身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似是在祈祷甚么。
萧近水忽然心念一动:“他许下什么愿望?会不会有将我取而代之,从此摆脱替身的想法?”
他看到妻妾儿女众星捧月般的围着替身,不禁心生醋意:“这件事结束后,这个人不能留着了。”
西洋少女唱得更加卖力,众人受到感染,拍手跺脚,乱唱一通。替身睁开眼睛,腮帮鼓起,一口气吹灭所有蜡烛,众人拍手叫好,欢声雷动。
替身意气风发,哈哈大笑,拿起刀子,伸手往寿桃切去。就在刀子切开寿桃的一瞬间,寿桃里面忽然射出一枚细长的暗器,“嗤”的一声轻响,没入替身脖子。
替身连声音都来不及发出,双手张开,仰面倒下,保养得极好的肌肤很快变成诡异可怖的黑色,口中吐出带着一股浓郁腥臭味道的白沫,眼珠子死鱼般凸出,全身僵硬有如岩石。
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直直倒下,呼吸停止,谁也发不出声音。一时之间,人头攒动的大厅鸦雀无声,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过了良久,众人齐声高呼:“有刺客,杀人了!”争先恐后往门口冲去。众护卫无法阻止,任由众人夺门而出。
萧近水亦跟着人流,走了出去。他心里充满了无法形容的快乐,很想痛痛快快地大笑一场。
最好是站在那家伙面前,捧着笑得发酸的肚子,一只手指着那家伙由于极度失望,不停沁出黄豆大小汗珠的鼻子,笑着责问那家伙:“喂,你怎么失手了?”
那家伙一定气得脸色铁青,胸口起伏不定,双脚乱跺一阵子,然后恶狠狠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别太得意,我一定会回来的!”接着气呼呼的扬长而去。那家伙尽管脑子有病,行事蛮不讲理,然而正常人羞耻心还是有的。
这次刺杀没有成功,那家伙一定会不声不响找个地方苦练本领,直到确定能有把握将他击倒才会现身,在此期间,决不无端骚扰。
萧近水微笑着自言自语道:“真是个像茅坑里的石头一样既臭又硬,顽固不化,不知变通的家伙啊!”
萧近水走出大门,便脱离了众人,往左边小巷拐去,顺着巷子左转右转,不多时,眼前出现一条街道。
刚走出巷口,忽然听到一阵激烈的争吵声。只见街上一间店铺里,一人右手提着一只异常明亮的灯笼,左手拿着一只从西洋运来的放大镜,在店里东照西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