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章 膝盖上中了一斧子(1 / 2)中古战锤:我真不是混沌走狗!首页

李嗣并不知道自己此时此刻在想什么,以凡人之躯去对抗有两三个自己那么高的野兽人首领,显然是一种无谋的行为。

他不是强大的矮人屠夫,除了修脚以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对付比自己高大得多的怪物,驱使着他前进的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念头——他必须保护城中的那些平民,就像在南离时做的一样。

屠角还在无所顾忌地前进着,城头上已经没有能阻拦他的存在了,对于他来说,这些被吓得满地乱窜的人类不过是唾手可得的小零食,只要他想,随便宰一个吃了就得了。

直到面前的人都跑光了,屠角才发现了这个不起眼的人类,这个人类的手上拿着一柄可笑的斧子,看上去就是他可以随意踩碎的蝼蚁。

屠角咧开了他那张满是獠牙的大嘴,那些尖锐而畸形的獠牙上还残留着死难者的血肉,他举起砍刀,像是拍死一只虫子一样向着李嗣砍去。

两米长的砍刀劈开了风雪,带着象征死亡的呼啸,在李嗣头顶落下。

面对那不知道已经杀戮了多少生命的刀刃,李嗣举起了不死者之戮,恐虐的印记在皮手套下隐隐发热。

他已经是斩杀过食人魔和鼠巨魔的人了,这个牛头怪也一样!

黄铜砍刀那粗糙的刀刃落在不死者之戮的斧柄上,爆发出金属撞击的猛烈声响,白银峰最后的符文铁匠锻造的武器挡住了混沌的武器,并在那上面又留下了一个豁口。

野兽人原始而野蛮的巨力令李嗣的虎口再次开裂,他能感觉到手套里传出的痛感,恐怕这双刚买来的皮手套此刻已经被血弄脏了。

但他还是挡住了这一击。

屠角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凡人,在他那充斥着混沌低语的大脑中,能阻挡自己的凡人是一种闻所未闻的生物。

李嗣的身体晃了两晃,屠角的这一刀后劲太大,让他差点没站稳身子。

得想想怎么砍死这个家伙。

经历了与鼠巨魔的一战后,他有绝对的信心能劈开屠角的脑袋——反正都是高大的怪物,都没有头盔,这两者并没有什么不同。

唯一的问题是够不到,屠角得有四米多高,就是站着给李嗣劈也劈不到。

而城墙不是棕熊酒馆,没有二楼能上。

思量之间,屠角再次发动了进攻,这次落下的变成了两把黄铜砍刀。

“死吧,凡人!”

屠角怒吼着,他懒得思考为什么李嗣能挡住他先前的一刀,难拍死的虫子也是虫子,多拍几下就完事了。

两柄黄铜砍刀左右交叉,李嗣的位置正位于交叉点,即使李嗣这次还能接下这一击,恐怕他的内脏也会被这股巨力震伤。

所以他没有选择正面硬挡,而是两腿一蹬,向前蹿去。屠角的两柄砍刀无论在规格还是威力上都远超一般的武器,但是论灵巧,那就肯定要逊色许多了。

刀刃越长,缝隙也就越大,李嗣钻过了能把他拍成肉泥的砍刀,屠角的刀重重地砸在城墙上,砍刀上的铜锈和血肉飞溅,以实木搭建的城墙竟然被生生砸出了一个缺口。

“跟我正面交手!该死的人类!”

屠角被激怒了,这个凡人不仅挡下了他的第一击,还愚弄似的躲过了他这必杀的第二击。

看着自己腿边的李嗣,屠角抬起了他那恶魔般的,长满了绒毛和怪异凸起的蹄子——这本应该是恶魔的标志,但身为混沌之子的野兽人也同样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