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民扭过头,眼神蕴含不满地瞪了眼用手肘打断他寻求创作素材的同桌。
梁智义!
刘维民看着这个皮肤白净、标准国字脸身型壮硕的舔狗同桌兼发小,一时陷入了思考。
貌似在这个发小结婚后就不怎么常联系了,但还记得在半年前一个夜晚他打来电话找刘维民喝酒,那晚在烧烤摊他痛哭流涕地向刘维民哭诉自己婚姻的悲剧......
在高中时期梁智义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女孩,把她视为自己的白月光。
只是都当做白月光了,那是能触碰得到的嘛......
结果就是硬生生当了两年舔狗,并一直自视为纯爱战士,大学草草谈了一段恋爱,毕业后相亲认识一个女的,两人相谈甚欢从男女朋友演变成了夫妻。
结婚后各种大大小小的矛盾就开始爆发出来。
念及此处,刘维民不禁感叹,婚姻就是一座围城。
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在各种压力下也得进去。
刘维民凝过神来,看着梁智义正有些滑稽地给他使眼色。
他没有理会,而是回过头朝之前那个方向望去,但窗台的少女已经离开那个位置,回到了座位上。
“这女孩有些眼熟.......”
离高中毕业这么多年,刘维民一时也想不起那少女的名字,但还是有些印象。
刘维民略微觉得遗憾,凭借刚才的记忆把她画下来,应该能还原七八分吧。
梁智义被刘维民刚才的眼神瞪得有些头皮发麻,但还是小心翼翼地探过头附耳对着他小声提醒道:
“民哥,你女朋友生气了欸。”
女朋友?
是了,他想起高中时期是谈过一个女朋友,而且长得还挺漂亮的,应该是叫姜春熙,貌似还做过......同桌?
刘维民朝他示意的方向转头看去,与他紧邻的右边位置上坐着一位穿着深蓝色校服,身材颇为高挑的鹅蛋脸女生。
阳光透过玻璃窗给她的秀发镀上一层淡淡的金箔,白皙的脸颊好似白瓷一样,一双明亮的杏眼正紧盯着桌面上的数学试题。
不得不说,纯粹素颜状态的姜春熙颜值挺能打的。
高中时期虽然学校不允许学生化妆,但还是有很多女生已经开始尝试这一门无师自通的课程。
刘维民就欣赏这种不加粉面修饰的容颜。
记得上了大学后,两人分隔异地,后来或许是两人的信任感不足外加其他矛盾,在大二时期这段恋情就掰了。
也是从那一时期开始,刘维民有了更充足的时间用来学习,后来更是从一个二本学校考研上了雾都美术学院这所全国八大美院中的佼佼类。
炙热的阳光下,头顶老旧的风扇正卖力地转动着,吹拂起她那金黄的秀发。
刘维民感觉到微风带给身体的丝丝凉意,这种感觉是那么真实。
“等等......我重生了?”
他瞬间恍悟过来,用手指掐了掐白嫩的胳膊。
“咦,怎么不疼?”
刘维民视线转移到手肘处,发现不知何时,姜春熙手上拿着一本比较崭新的英语教材递向他。
而他正用手指捏着她那羊脂玉般的胳膊,姜春熙的脸此刻变得青一阵紫一阵,半晌怒骂道:
“有病吧,不掐自己你掐我干嘛,去死吧你!”
女孩举起原本准备递给他的书本猛然砸向他。
感觉到书本与脑袋之间零距离的触碰,刘维民却笑了,一切都是这么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