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短短半个月,外卖厨房的业绩就有了井喷式的增长,嘴巴叼的人比孟霄想象的还多,能发现食材奥妙的人也不在少数。不过,总经理陈有明显然不是从“实战”中发现外卖厨房亮点的,此时他正看着公司业绩墙的某个图表,表格上的文字告诉陈有明,这是外卖厨房的业绩。
“这个图表没搞错吗?”曲线到了后面几乎变成了垂直,说明从某时起业绩就进入了新的档次,对于一个没有名气的新店来说很值得怀疑。
助理回答:“我核实过外卖厨房的业绩,是这样的,没错。”
“没想到生意这么红火。董事长眼光真好。”
是啊,真好。
好东西就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孟霄和陈有明达成一致后,外卖厨房迅速在首都遍地开花。
“只是可惜了那个屋子,干净的不像话,却只用了一个月。”新开了十多个外卖厨房,存放食材的仓库自然要扩大规模,李福源他们的小仓库只能放弃,孟霄可不愿意一晚上重复十多次操作,最终孟霄拍板选了一个冷冻仓库作为后勤中心的落脚点。
规模上去了,外卖厨房就要有个名号,否则不利于宣传,但是叫什么名字好呢?孟霄再次发挥了他随性的态度,“就叫‘乐麦’好了,快乐的乐,麦子的麦,和咱们餐厅的品牌也呼应。”
陈有明点头赞同,“谁看了都知道这是一家子。”老板你的麦子情结很重啊,是不是小时候有阴影。
“我的目标是成为顺峰那样的巨头,让大家叫外卖的时候,把咱们的牌子当成行业的标杆。”
办公室里只有两个人,这给老板捧场的活就只能陈有明能接了,“在董事长的带领下,公司一定......”
座机的铃声打断了陈有明的话,孟霄疑惑地拿起了话筒,“你好,哪位?”
“董事长,有个外卖厨房打电话说,他们那里来了一个顾客,非要从厨房那里买食材,您看咱们卖吗?”
真是新鲜,不过孟霄没太在意,“卖吧,价格公道一些。”
“好的。”
孟霄摇着头说:“现在什么新鲜事都有,还有人想从咱们厨房里买菜。不过,半成品确实挺省事的,起码不用择菜了。”
陈有明却没把这当成笑话看,“董事长,这是个机会呀。”
孟霄没反应过来,“什么机会?”
“宣传咱们外卖的机会呀。”在商场上混了十多年的陈有明比孟霄敏锐多了,“顾客不去菜市场买菜,偏偏要来我们的厨房买,为什么?因为我们的菜好。这就是话题,这就是名气啊。现在没有话题都要制造话题,更何况我们有话题,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好好宣传一把。”陈有明越说越激动,看得孟霄都愣住了。
等陈有明说完,孟霄伸手下压,示意他坐下,“别激动。既然你觉得这是个机会,咱们就来个狠的,在千度上好好露一把脸,也算是打广告了。”不差钱的孟霄难得大方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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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看着手拎大袋子走进屋的父亲哭笑不得,“爸,您何必非要在人家厨房那里买菜呢?价格也不便宜,街坊邻居都笑话你呢。”
程父一脸的坚定,摆手说:“那是他们没见识,不知道这菜的好处。”
“那您给我说道说道,这菜有什么好处?”程晓都要没力气说话了。
这句话挠到了程父的痒处,他得意地说:“这菜没有农药,一准是无公害蔬菜,而且啊它上面一点坏的都没有,人家择菜特别用心,我看着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