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前当地发生了一件性质十分恶劣的凶杀案,一家七口无一活口,原主之所被认定为凶手,是有目击证人说在案发现场附近见过林书以及在林书家里搜到了一把带血的菜刀。
原主被抓后当然是大喊冤枉,可在酷刑之下也只能签字画押。
林书刚想骂人,可又想到自身的伤,只能低声说道:“狗官!屁股长脑袋上了?这么草率的定案吗?还屈打成招!活该混一辈子了还是个小小的县令,咳咳!”
虽然林书嘴上在骂,可内心却逐渐平静,这是林书解压的常用手段,因为骂人真的很爽。
“好在死刑哪怕县里判了,也要经过郡的核准,最后让皇帝批准,这和穿越前的初级和中级人民法院审了后,最后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才能执行差不多!”
“不过估计皇帝哪儿就是走个过场,人家日理万机的,有空管你一个屁民的死活?”
“明天便是郡审,妈的,包青天都没你们破案快,七天就已经到郡审了。”
“现在的证据是目击证人和菜刀,可这根本无法作为铁证,目击证人是真是假还两说,更何况出现过在案发现场就是凶手吗?至于菜刀上带血,原主刚杀了鸡,准备给妹妹煲汤喝。”
“可问题是郡守真的会听自己说的吗?现在要么赌郡守会相信自己说的,要么找出凶手。”
林书在心中否定了相信郡守,毕竟将命交在别人手上本就不靠谱,更何况是素未谋面的人手上。
“可怎么找出凶手呢?”,林书有点脑壳疼,现在在牢里根本没有机会找到凶手,原主的记忆也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
“要是能出去就好了,虽然自己不是警察,但平时也爱看一些悬疑电影之类的,总归能找出一些线索。”
林书突然听到一个苍老且不耐烦的声音,“能不能安静点?嘀咕了一晚上了。”
林书自知理亏,连忙道歉,“抱歉!不好意思了!”
可林书并未等到回答,牢房又恢复了平静。
“算了,不想了,走步一步看一步,活人还能让尿给憋死?”,林书不打算再想下去了,生死就在明天,好好休息养足精神才是王道。
……
“起来!起来!”
林书感觉有在踢自己,皱了皱眉头,睁开眼,两个穿着衙役衣服的人,凶神恶煞般的盯着自己。
衙役见林书没动作,粗鲁的将林书拉了起来,“走!”
林书疼的龇牙咧嘴,心想:“老子这还是主角吗?靠!”
……
“咚咚咚!”
两排衙役手上水火棍不断的敲击着地面,嘴里则整齐划一的喊着:“威~武~”
若是胆小的,刚进这门,怕已经心生胆怯,可林书倒是没什么感觉,其一,他并没有犯罪,心中无愧,自然无所畏惧,其二,对电视剧的才能看到的东西,能真实的体验一番,也不枉白走一遭,虽然此时命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