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来刘志的伤也不重,花了不到三千元钱,结了住院费,就出院了。
然后刘洋将情况跟刘洪泉汇报了一下。刘洪泉给刘洋转了五万元钱:“你们做的不错,如果没事,你们明天就回去上班吧。钱你看着给哥几个分分,洗个澡去去晦气。”
刘洋答道:“好的,谢谢刘总!”
王老爷子又赶到警所,向值班的警员出示了刘志他们的谅解书。警员请示了孙所,就将王庆和董健翔给放出去了。
下午下班,刘洪泉与孙所见了一面,刘洪泉将一精致果蓝,就是一小筐荔枝放到了孙所的车上,两人客气几句就分开了。只有罗浩“看”见,在荔枝的下面有一捆钱:十万元!
罗浩最恨的,就是利用公权力欺负老百姓的行为。在他看来,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然而,总有一些人,他们滥用公权力,将其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对百姓进行欺压和剥削。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公权力的初衷,更是对社会正义的严重践踏。罗浩是对这种行为强烈抗议,他现在还有一种愤青的思想。他现在不怕得罪人,不怕受到报复,他有责任、有义务站出来,为那些被欺压的百姓发声。他用自己的行动,向那些滥用公权力的人发出警告:公权力不是你们的私有物,不是你们谋取私利的工具。你们必须受到制裁,必须为你们的罪行付出代价。孟德斯鸠说过:对一个人的不公正,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
罗浩最担心的是在这个城市中,这种行为被当成一种风俗,人人都攀附权贵,肆意践踏普通百姓。因为他的亲人也生活在这个城市之中。也许有一天,她们走在街上,偶尔与人发生点小摩擦,就被人拘起来折磨一番。所以,他要行动。
孙所回到家后,将果篮交给他的媳妇,告诉她下面有钱,让她收起来。他媳妇接过果篮后翻出下面的十万元钱,根本没有表现出惊喜,很自然的放到卧室里的柜子里,然后招呼孙所洗手吃饭。
孙所的家没有超出罗浩的感应范围,这里曾经是凤凰城的市府干部的家属区,离他的单位也不远。多方面的考虑,孙所还是选择住在了这个小区中。住在这个小区中,还有另外的好处就是各种消息也比较灵通。都是以前的领导和他们的家属,又都是老邻居,家长里短的传的特别快。特别是都是政府部门的人员,对升迁仕途都特别敏感,孙所也可以探听到不少消息。居住在这样的小区,要注意影响,所以家里也没有雇保姆。
但是在凤凰城最好的小区,孙所早已经买下了二百多平的大平层。只是偶尔去住住。但是,因为孙所担任所长职务才三年时间,是否她们是否还有其它的住房,罗浩也就不关心了。
晚上,罗浩光顾了他们家。罗浩也没有杀人,也不想杀人,所以,第二天早起时,孙所发现,从腰部以下,他的下半身没有知觉了。而且大小便失禁了。
他腰椎中的神经被切断了,但是没有外伤!
有人叹道:因果轮回有神明,大度为人心自平。小儿争执何须怒,伤人伤己两无成。忍得一时风平浪,让得三分海阔清。世间万事皆如梦,何必斤斤计较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