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八章 政策制定(1 / 2)南明首页

光化一年六月一日,在第一次的早朝上,朱慈烺提出了本朝的六部人选,

内阁首辅史可法

兵部尚书陈子龙为大明京营总指挥,黄得功为兵部侍郎兼京营副总指挥

文华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堵胤锡

吏部尚书方国安,每年负责科举的开展

礼部尚书程璧,负责大明典礼以及宗室,管理大明钱庄

刑部尚书刘宗周

工部尚书宋应元

方元科任职锦衣卫督指挥使

在对大明内阁人员的重新任命以后,重新设立行省制度,将江苏浙江安徽进行直辖改名为南直隶,重新恢复征税,南直隶年总赋税400万两,江西赋税100万两,湖北赋税50万两,湖南赋税50万两,福建和广东赋税因地方拥兵自重没有收上来,云南、贵州暂由沐王府沐黔管理赋税20万元,盐税100万两,商业税50万两,合计能收上来770万两白银,海关贸易由于郑之龙家族在把持并不能正常开展,光化官员支出10万两,光化帝内府支出20万两,养兵50万人,京营20万人士兵每年24两银子年支出48万两,两湖防线和徐州、淮安防线各10万人士兵每年36两年支出36万两,其他地区士兵每人每年10两支出12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