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504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2 / 2)尸王噬宠:妖女要翻墙首页

他认真地听着,随后皱起眉头。

当赵小宝还是一团肉的时候,确实水灵灵的很可爱,可惜这几年越长越歪,眼里的精明劲儿实在让他喜欢不来,而且这欠打的小子最近很喜欢用一种特别“怜悯”的眼神看着他……

看得他十分不爽,于是手板子就痒了。

赵初心咯咯的笑出声,盯着他的眼睛不放。

他失去四千年的修为,但眼睛还是金色的,除了跳得没过去高,掠走的速度没过去快之外,他依然是一只很讨喜的粽子。

她捧着他的脸越瞧越喜欢,普天之下大概再也找不到能让她更喜欢的人。

抬头冲着他的脸“啵”地亲了一大口,在他吃惊的目光下,她露出甜甜的笑容:“傻子,我爱你。”

那一夜过后,赵小宝不知金眼爹对便宜妈做了什么,但他知道便宜妈活下来了。

再看一眼傻乎乎的赵小云,他决定把这件事当做一个秘密藏在心里,永远也不让傻小云知道。

后来一切恢复如常,除了便宜妈不再局限于家中,开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往外跑,金眼爹每天跟在便宜妈后面唠唠叨叨,碎碎念念之外,日子还是一样的过。

一眨眼的功夫,又是四年过去。

今年赵小宝十八岁了。

他虽然生得没金眼爹帅气,没便宜妈精致,但也算皮肤白皙,眉毛浓秀,自认是英俊的大小伙一枚。

这一日,便宜妈在饭桌上忽然对他促膝长谈了一番,大意是他长大了,该出去闯荡了,男儿志在四方,他不能总赖在一个地方,这样很没有出息。

赵小宝认认真真的听着,偶尔觑一眼便宜妈狡黠的目光,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他分明看到的是这几个大字:死小子,在我家白吃白喝这么些年,该滚去给老娘赚钱了。

赵小宝正襟危坐,开始提条件:“行!我走可以,但你得把赵小云给我。”

赵初心微微一愣。

赵小宝在她拒绝之前,快一步说:“赵小云已经是我的人了,你们不给我,也没人要她了!”

赵初心顿时就笑了,颇具威严的目光扫向女儿:“小云?”

赵小云自然是看不懂母亲的威胁,只顾着耳根子发红,扭扭捏捏的说:“我……我和哥哥煮饭了,以后哥哥去哪……我,我去哪……”

“好,很好。”赵初心唇边带笑,射向赵小宝的目光凌厉如箭,“狗胆挺大,嗯?”

赵小宝一秒认怂,扑通一下跪在赵初心面前,在金眼爹巴掌落下之前,先假兮兮的抽了自己两下。

然后做了个可怜兮兮的模样,连哭带诉的把这么多年的旧账挖出来,顺便表一表自己对赵小云的爱意,听得一旁的赵小云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也傻兮兮的跟着哥哥一起磕起头来。

赵初心十分冷漠的看着底下的人精,忽然有点想笑。

“你会对她好?”

赵小宝一愣,立即敛去那副滑头劲,变得无比认真:“是,我会对赵小云很好很好,就像阿爸对您一样的好。”

赵初心勾起唇角:“我只有一个女儿,你却让我交给你这一穷二白的混小子,日后你若食言了可怎么办?”

赵小宝想了想,说:“妈,你给我下咒,最狠的咒,假如我说话不算话,就让我七窍流血,天打雷劈那种。”

赵初心咯咯直笑:“放心,早在两年前就下了。”

他在两年前和赵小云生命煮成熟饭,所以便宜妈一早就知道了?而且知道也装作不知道?!

赵小宝张大了嘴,顿时寒毛直竖。

“记着你的话。”赵初心对着女儿换了一副温和的面孔,“跟他走吧。”

赵小云泪流满面:“谢谢妈。”

转而看向她爸,登时被她爸脸上的阴霾吓了一跳。

“孩子大了,让他们去吧。”赵初心淡淡的语气瞬间安抚了丈夫的情绪。

虽然他还是很不情愿,恶狠狠的瞪了赵小宝一眼。

赵小宝被盯着头皮一阵阵的发麻,一切太过顺利,顺利得叫他越发的忐忑不安。

之后赵初心给女儿置办了一场不算盛大,但也绝对能见人的婚礼,至于赵小云的嫁妆,是五十根金灿灿的大黄鱼。

赵小云哪里是个管钱的料,所以这些大黄鱼还是变相的落入赵小宝的手里,赵小宝起初不敢要,后来看到便宜妈的眼神他顿时又明白了。

这哪是给赵小云的嫁妆,分明是给他拿去创业的第一桶金。

他瞬间涕泪直下,真心诚意的给从前的便宜妈,现在的岳母大人重重磕了一个头。

终于迎来离别的日子。

赵小云拉着母亲的手哭得稀里哗啦,好像这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似的。

至于金眼爹也拉着赵小宝的手,他目光深沉,一副慈父送儿的不舍样……

久久才愿松开,与妻子一起目送一双儿女的远去。

直到他们渐走渐远,远得再也看不到便宜妈和金眼爹。

赵小云忍不住哽咽:“哥,你别哭了,你哭得我也想哭了。”

赵小宝仍在默默流泪,半晌后赵小云听到他爆出一声粗口:“妈的,是我想哭吗?老子手断了!”

这力道,假如便宜妈不在场,他的胳膊大概要废了吧。

不过废了也没关系,这几年便宜妈教他的都是无价宝,足够他出去坑蒙拐骗,不对,是替人占卜运势,趋吉避凶,然后让赵小云过上好日子。

此后赵小宝带着赵小云在南京扎了根,每一年回上海省亲一回,虽然每次回去金眼爹都不会有什么好脸色给他,他仍然记恨着他这小白眼狼把自己闺女拐跑的事儿。

好在两年后,小小宝出生了。

金眼爹看到这个外孙女几乎不肯撒手,对他的脸色也终于回暖了些。

赵小宝在一旁庆幸,幸好生的是个闺女,倘若是个儿子,十八年后也躲不掉挨外公揍的命。

后来的后来,他记不清又过了几年,华夏的局势越来越乱,到处都在打仗,他的日子也越发的不好混了。

于是赵小宝包袱款款,打算拖家带口的回去投靠便宜妈,谁知刚到家门口就发现,便宜妈不在了?

小洋房依然安安静静的伫立在思南路上,只不过里面的家具都蒙了尘,许久无人居住的样子。

赵小宝在大厅傻站,听到妻子在一旁啼哭。

“爸妈呢?”

赵小宝心想:我怎么知道?我也想问呢。

小小宝看到母亲哭,也跟着“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赵小宝被这一大一小吵得实在心烦,正打算把程风叔叔叫出来问一问,远处飞来一只纸蝶,扇着翅膀飘入掌心。

是母亲的式神。

赵小宝连忙把黄纸打开,上边用娟秀的字迹写了一串地址。

龙洲城外一个偏僻的小山沟。

赵小宝立即动身,带着赵小云和小小宝连坐三趟火车,步行两日终于来到一扇富丽堂皇的大门前。

大门里是一幢别墅式的小洋楼,楼不算很大,然而造型别致,大门一旁的铁栅栏上缠着牵牛花藤,小花园里的小池塘放了几条可以炖汤的大鲫鱼,一个傀儡在花园里打扫,三个傀儡在远处的田地里收小稻,二黑叔在鸡棚里喂鸡……

在深山老林里弄一幢别墅,收几个仆人过隐居生活什么的,赵小宝是想都不敢想的,但如果那人换成便宜妈,就一切皆有可能。

二黑叔把他们带去属于他们房间,便宜妈和金眼爹不在屋里,听二黑叔说两人去了小河边。

赵小宝片刻都不耽搁,撂下行李,拉着赵小云就往小河边跑。

沿着小路跑,很快就看到了两人的身影。

宁静的午后。

便宜妈舒舒服服的靠在大躺椅上晒太阳,金眼爹则蹲在一旁替她编辫子。

周围除去鸟叫便只余下潺潺的水声。

赵小宝看到这一幕忽然有些恍惚,原来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

“爸!妈!我们回来了!”

后来赵小宝想,也许赵初心并不是为了躲避战乱才选择隐居,而是为了隐藏金眼爹身上的秘密,因为他是不会老的。

十年后,赵小宝四十岁了,金眼爹渐渐活成了他弟的模样。

岁月使人苍老,便宜妈也慢慢从金眼爹的妻子变成了他的大姐,然而金眼爹却像是完全感觉不到妻子的变化,他依然每日背着她漫山遍野的走,看日出,采露水,然后乐此不彼的偷亲她的嘴。

直到她头上开始长出白发,眼角出现细纹,也依然如故。

赵小宝总是想,也许这大概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