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1 / 2)坍圮首页

当世界另一面的太阳压过地平线以后,我这边终于迎来了清晨。

此时此刻,空气中正弥漫着一股泥土的芬芳,应该是雨后,我身上窝着的是肥沃的土地,我的手正死死抓着这片厚土,这片孕育我的地方。

我的一侧,山隅与我并齐,我能清楚地看到有几个孩子一起爬上这座小山丘,他们的脸上没有苦难,没有悲伤,没有失望,没有冷漠,更没有属于那种成年人的虚伪,只是单纯的单纯;我的另一侧,绿水与我相望,我能清楚地看到有几条鱼儿错列嘻戏这片向阳湖,它们的身上没有束缚,没有焦虑,没有死气,没有忧郁,没有羞愧,更没有那种属于人的繁琐。

我出生于HEN省的一个小村落里,儿时也在这里长大,却也在这里倒下。

小时候家人总会为我灌输些老套的思想,我虽然不想听,也不想做,但考虑到了家人的难处,考虑到了家人的神伤,我便做了我不想做的,我所不想做的则最终取代了我想做的,直至现在,我的处境则是更加“四面楚歌”,我不想做的,我想去做好,我想做的,我却不去做。

一直持续到现在在社会上:我要再三思量,思量我的处境,我的难处,我的为人应该要是怎样的;我要细细斟酌,斟酌毫无营养的垃圾话,斟酌它们,还要去夸赞它们,苦苦品味,苦苦品味这微苦的世界和这微酸的人,为什么?抬起头看看,看看月光,看看自己前方的路,是否是光亮?还是在这耸立楼房下的阴影。

然后我就这样离开了,我跟所有在城市里认识的人一一告别:首先是一位老妇人,原先还是两位老人,他们对待我总是很好,为什么?我不知道。但究竟还是清楚了——在新年过后,余下的那位老妇人开始对我敞开了心扉,我才能了解到事情的前因后果:他们的儿子放弃了城里舒适的环境,毅然到了山区去支教,最终就是在一个小河边喝水的时候意外吞进去一条蛇来,最终让咬的肠穿肚烂。

我问她为什么要如此善待我,令人感到诧异,惊奇又或者是沉重的是,原因却是我左右太阳穴有两颗黑痣,他们的儿子则是在左右耳后面有两颗黑痣,因此才如此善待我,可真的是因为这样吗?我从后面又知道,是因为我刚来这城市第一天租房时候穿的衣服,与他们儿子在河边找到尸体的时候,是同一款,听着老妇人说,我去买衣服的商店甚至也和他呆过的是同一个。

也就是我曾经与他来过同一个商店,与他站在同一个位置观察过同一个角度,看过同一件衣服,也都从镜子里看到过一个身影......你说命运,还真是有些奇妙的邂逅,可话又说回来,这些邂逅究竟是邂逅,还是所谓哲学家口中常说的:“命中注定”

第二位则是与我熟识的一个同事,起先他听说了我要返乡,是震惊震惊而又震惊的。因为我在这里,不仅有稳定的收入,低廉的房租,而且我所住的地方,每天黄昏还能远远望见夕阳,他便劝慰我说,我的故乡虽然是个美好的地方,可我们不是种子,我们不能每天晒晒太阳就活,我们也不是只能一辈子只生活在一个地方。他让我再坚持几个月,等到年底发了奖金就带我去旅游,我拒绝了。

他的话语很委婉,但是却搞错了比喻,我为何不能是一粒种子,埋葬在这深厚的黄土里长大,长大到埋葬在深厚的黄土里。只是我被砍伐了,作为木料送去了加工厂,然后现在我已经年久失修了,应该再作为木料,回到我的故乡,在黄瓜地里甘愿作一根长杆,让这细枝蔓叶顺着我这身躯缓缓的爬,爬到我的更高处去。

第三个人是我原本的女友,像他所说的,我陪伴她的时间太少,我陪伴月夜的时间又太多。我走到了一处城郊处偏僻的楼房,我走上了年迈的石阶梯,我又跨步在这褪了色的红木门前,轻轻敲起。

她便开门了,身上是一身朴素的轻装,可那绝对不是什么粗制滥造,因为从另一侧走出了一位身材较为纤细,可是身高很高的男人,他身上穿的,几乎没有一件是我所认识的牌子,只有一双穿了很久的鞋能看出来路。他想必便是她所对我说的家伙了,是一个长跑的运动员,却是不入流的,每天都回到楼下一个几乎没有人来的老旧园子里跑步,一次便是好几十圈,为了得到赏识,大大小小参加了很多次公众比赛,却都又因为种种而没被发掘,如今快要过去巅峰期,从而走起下坡路了。

我对她说我要离开了,然后打开我的大行李箱,从中拿出了一些水果,多半是南方水果之类,因为她是南方人,还从里面拿出了些糕点,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于是各买了一份,最终在我的再三“请求”下,他只拿走了一块最不值钱的糕点,她说她喜欢吃那个,然后一脸歉意的邀请我进去吃饭,她的男朋友也是一样,完全没有将我当成外人,而是在她与我分别后,这个家伙便一直觉得对不起我,时常是给我一些帮助。我也知道我们不合适,所以没有多余的留恋,我就这样离开了这个我待了近乎十年的城市,义无反顾的走上了归乡之路。

十年前我从北向南背井离乡,十年后我从南向北荣归故里。

我打了一辆计程车,因为我此时的心情很沉重,更重要的是,我似乎从来就没欣赏过沿途的风景,从小到大,都是一觉睡到目的地。

在车上,司机给我说了路程的长度,感叹道我们年轻人真是有魄力,不像他,连抽盒烟都要背着媳妇和女儿,因为他曾经在给那位说是叫“默默”的女孩子求婚时,就发誓过绝对要戒烟,现在想来,他觉得自己当时真是一个小混蛋,这种毒誓都敢发。

我一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一边聊着天,他也是一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一边聊着天,只可惜他握着一个方向盘,能看到的方向也就只有前方的风景,但是,这不是因为安全吗?

他的性格很古怪,大气又有一种小家子气,当我和他聊到家庭时,他选择尽情聆听我的苦难,给予我言语上的支持,甚至给我递过来一根烟来,我说我不抽烟,他却使劲让我拿着,不然就开车一头撞到山沟沟里。然后,他又豪气的给我看了看他女儿的照片,我顺着屏幕望去,那是一个穿着公主裙的小姑娘,扎着丸子头,有一种说不出的活力,我便夸赞他有个好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