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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镇上,街道被拥挤的人群占满,很难让人注意到这个衣衫褴褛的破小孩。他蹲在街角,一双鹰眼锐利的盯着过路的人,他是个扒手,谁的钱包鼓囊囊,就挑谁下手。这里的人来来往往,脚步忙忙碌碌,他有些不大能看清他们的行囊是否饱满。不过这也显得慢下来的人尤为突出,毕竟真正能慢下来的除了叫花子也只有有钱人了。他这样认为。

脚步是判断一个人身份的重要标准。

于是,当一双粉嫩的靴子慢悠悠踏入破小孩的视线范围内时,他敏锐的直觉告诉他——不简单。视线往上移去,他看见了一个造价不扉的荷包,挂在靴子主人的细腰间摇晃着它的丰满。他感觉这个荷包在诱惑他,渗透入他的理智,哪怕他并不知道荷包里面是什么东西。他已经一天没吃饭了,不管是什么,他都要试一下——他想。

破小孩舔了舔嘴皮,眼睛锁定目标位置,随即迅速冲进人群,想在杂乱的人流中顺走荷包。此时目标停了下来,在一个小摊前。破小孩假装行人,直接上前用肩膀撞了她一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走了荷包。然后他以飞一般的速度想要逃离现场,却发现双脚已腾空。

“啊,这是!”破小孩惊讶喊叫着,他居然悬浮在了空中。“小屁孩,敢偷你姑奶奶我的钱包,我要惩罚你跟我一起去吃馄饨!”荷包主人用力呲着牙,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凶一点。破小孩被吓住了,不过不是因为被逮到了,且这个吓字应该替换成近义词——惊叹。

为了方便骂人,荷包主人把破小孩的脸转了过来并且挨得很近,得益于此,他看见了这颇为惊人的容颜,是仿若仙子一般不落凡俗,又有妖精的不卓相貌,并夹杂着些许稚嫩的可爱的小女孩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