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古代的野物果真是多的,聪不聪明不知道,但是可以想见,山里挺多野兔子山耗的,伏越头天在山里一共才放了五个陷阱,第二天一早查看时,两个里头都装着奄奄一息的野兔子了,毛茸茸的,一只灰兔,老大一个,有扑腾又撕咬地十分凶悍,另一只是白兔,看着还小,两个都被清晨的露水打湿了毛,看着挺狼狈。
伏越是会杀这些东西的,她提溜着兔笼两只五花大绑的兔子,去小水洼边上率先把灰兔子细致地杀了放血,又剥了皮,那把万能的破菜刀这会儿终于宣告报废,从中间裂成了两半。
也不知在这时代,野兔子毛卖不卖得上价,不过蚊子腿再小也是肉,都准备着才好。
至于还有只小白兔子,就先放着吧,背着下山也不费事,看看市集上有没有收活兔的,就算没有,到时候再买刀子来杀也好。
大集的头一日,伏越天还没黑就收工睡觉去了,要说穿越到这个不知名古代之后,她身上最大的改变就是睡眠,每日都有做不完的事,真正的随时随地,倒头就睡。
燕角山离城里远,要赶上天刚亮的那一波早市,伏越只能星夜出发,可不就得提前入睡。
事实证明提前入睡除了睡的时候畅快了,起床还是一样的痛苦。
伏越是夜半时惊醒的,她睡前叮嘱自己半夜要记得起床,一没时钟二没手机的,起床时间全凭感觉,当她睡眼惺忪着打开房门观察月亮的时候,发现那圆月正在西斜。
行,还真是不早不晚的时候,外头刮着凉飕飕的风,也挺像凌晨三四点的。
日出之前城里也有早市,寅时末刻的样子,也就四五点,伏越没想赶这时候,大集有一上午的时间,虽说是挺折腾,但也没必要那么折腾的,就现在这时间起床都已经够早了。
这是天边已有十分朦胧的晨曦,伏越深一脚浅一脚地从清水村的方向走,终于赶上了大部队的末班车,她背着背篓远远跟在进城赶集的村人后头,脚底下踩着的干净布鞋又被晨露打湿,外衫裙里头的裤脚也渐渐湿了。
不过跟着人后头走路,脚程的确快上许多,也不觉得多累,只是这古代大都市的繁华,也足以让伏越这个来自现代花花世界的闯入者惊奇万分了。
这还只是草市,伏越努力合上嘴巴,告诉自己,这还只是草市。
她鼻间嗅到各种温暖湿润的气息,有熟食,有鱼腥,还有新刨的木头气息,耳边能听到前头摆摊的贩子们叫卖的声音,一个赛一个的洪亮,卖糕的,卖水的,还能听见做力夫的给自己吆喝的。
这一点人间生气,简直让人心头鼓胀,伏越双手紧了紧背篓的带子,大步朝前头去。
集市看着人多,却并不显得拥挤,过道十分充足,人来人往的几乎很少会挤在一起,许多人都背着背篓,买了东西就往自己身后放。
伏越正看别人买卖看得入迷,这会儿想起来自己的背篓里头还有个活物,于是也找了个角落坐下,打算先试着把这兔子卖了,随后再尽情逛街去。
集市上摊贩多,空位很少,伏越走了许久才找到的这个角落,巧在正好紧挨着一个卖鸡鸭苗的大爷,这会儿没生意,他就那样看着伏越在旁边收拾收拾着坐下了。
他倒是有两分好奇这年轻人卖什么的,那背篓轻飘飘的。
伏越施施然拎出一只五花大绑的小兔子,就那么大喇喇地放在地上,又伸手去背篓里掏了一张灰扑扑的灰色毛皮来,看着也是生皮的样子。
“娃娃,你就卖这个?定的啥价?”老汉操着不知道哪里的口音,饶有兴致地问。
伏越没太听清,不过还是万精油地点点头。
那老汉见她点头,注意力忽地又转到了伏越本人身上,他就那么打量了一会儿,又看到了伏越下身穿着的布裙,这才恍然大悟的样子,赶忙又把脑袋缩了回去。
伏越自然察觉到了,她一开始有点烦,后来余光瞟到那老汉尴尬的样子又觉得好笑,索性没理会。
可能这个位置还是太偏僻,也就伏越那只五花大绑的小兔子吸引了几个人过来看,也有人饶有兴致地问价,不过一听价格比外头肉贩子那里还贵,也就果断撒了手。
“女娃,你这价贵。”老汉好心提醒。
伏越皱着眉,别人家兔子肉卖的二十文一斤,她这只活小兔一斤还多一点,卖二十五文很贵吗?
“那我降点价。”伏越妥协道。
话音刚落,就见小摊面前来了个行色匆匆的锦袍男子,头上的发冠有些歪,看样子是一路小跑过来的,只是他来去如风,往伏越面前直接丢了一陌钱,拿灰兔子皮兜着小兔就转身跑了。
给伏越看懵了。
在身边老汉艳羡的神情里,伏越直接宣告收摊。
她也不再多想,站起来拍了拍尘土,又正了正脑袋上遮住短发的布巾,这还是进了集市才想起来裹上的,短发始终还是太过引人注目,而且居然有人把她认作小和尚小尼姑的,还朝她喊小师父,也未免离谱了些。
她可是还要卖肉买肉的,别不小心败了人家佛门清誉。
“老伯,你帮我数十只鸡,十只鸭,两只鹅,有鹅吗?”她记得刚才似乎看到了比鸭苗大一圈的。
“有,有。”那老汉一下来了精神。
伏越付清了账,看了一眼老汉面前尚且剩着一多半的鸡鸭,问:“老伯帮我单拿个笼子装起来,多少钱一起算,我一会儿回来取。”
老汉在集市这么些年,见多了这种情况,于是点头保证:“女娃晌午前记得过来拿,我老汉要换地方的。”
“行,很快回来。”伏越手里这点子儿,也买不了什么太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