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独属于她的书,她自己的书。
任何人不能随意触碰。
大学毕业后,林歌把书都聚集在一起,准备邮回去,老妈她们笑话她到时候不看了邮回来的钱比卖出去的钱还多。
林歌不以为然,拿出在实习大厂的工资一人发过去五十。
嘘,拿了钱就别说话。
充大款的后果就是,她这个月吃了两星期的泡面。
虽然她的确爱吃泡面,但一直吃也会腻。
何况她平时不爱好好吃饭,所以除了泡面就是面包,就是她生活的全部。
偶尔周嘉然会从南城回来,带她吃点好的勉强活着。
对于一切让她好好吃饭的声音,她总是摆摆手。
她不是不吃,是不想吃。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是劝身边人好好吃饭最多的。
思考了半天,她挑了一本最爱看的《局外人》。
加缪的文字总是直击心灵,他的书像一层迷蒙的雾,只有慢慢摸索、摸索,才能找到那座最亮的灯塔。
林歌望着这本书突然想到了之前高中的时候。
当时因为理科极差,纵使她是文科生,文总成绩再好,数学依旧是硬伤。
班主任对她要求不高,能把会做的题做对就行。
又因为她留过一级,班主任总觉得她应该是“无所不能”的。
但事实上,重复的那级她和其他同学一样,都是第一次上。
于是她在数学课上猖狂地看起了小说,反正她是数学学渣,问了也不会,不就是挂黑板,看看谁耗得过谁。
她以这种无所谓的态度度过了高二一整年。
现在想想真是不该
直到有一次,她在课上看《局外人》被班主任当堂没收。
高二时的数学老师因为怀孕还有一些原因,对她们立下誓言说不管听课,只讲课。
所以林歌更是无所畏惧。
毫无负担的翘着二郎腿看起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