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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理解,小说情节富家千金小姐,被黑社会大哥绑架,被一个不知从哪冒出的年经肤白大长腿帅气小伙伴救了,一见钟情,澎然心动感觉,要死不活的爱情故事。

以小说女主的视角,理解了这狗血的剧情。

就上星期的事情,是几号来着,忘了。就有一天,我刚好下班了,时间还挺早的,秉着好几个月没去图书馆,去感受下氛围,看一下有没有我感兴趣的书。

我最喜欢播主他推荐的一本书,我特别的感兴趣,

找离我最近的并免费大图书馆去逛逛,在电子屏搜索书名。还真的有,这感觉,这趟来的超值,今天好幸福,至少没落空。先不管我能不能看的懂。

由于这本书比较冷门,在上上上层书架,我这该死的身高根本就拿不一点,我双脚垫起来,都快抽筋了都表情...就差那么一点就够到了。

本就想找个工具自己拿,或找这里的工作人员帮我下忙。

突然,天降个高小伙,从你身后,直接拿下,放在你手里,是什么感觉。

我不要脸的脸红了,哈哈哈哈哈!

而且他身上带了一股淡淡的洗衣味。是我喜欢的味道,哇,救命啊,该死的,这不就是心动的感觉吗?恋爱的酸臭味吗。感觉这世间都美好了

你想啊,你在那吭哧吭哧弄了半天弄不下来,累死了。突然有个好心人,顺手帮你个忙。谁懂啊

比如你突然感昌打了个喷嚏,刚好你没带纸巾,鼻涕都要出来了。突然有个人给了一包纸巾递在你面前,你会怎么想,这不就是我说救命恩人吗。

你能懂小说女主视角了没。命快没,有个长的还不错帅气小伙天降救你,又嘘寒问暖的,又是安慰的。这不就是给了第二次生命的,在生父母吗。

但不管,是这个男生帮我,或换期他的人,还是个女生来帮我,我都非常感谢。

我不厌女的哈,我对女性没莫名其妙的敌意,没有羞耻感。因为,我觉得女性是个很美好的物种。

我想说是,爱情是一种感觉,是一种印象,随便换个人,只要有你喜欢的感觉在,你也一样爱他。

我还记得去年,拎个货又重又累了。走100米歇一会。然后坐地铁的时候,有个小哥帮我领下楼梯一小段路。我特别,不好意思,跟他说不用不用,但是我觉得我的语气以及态度伤害了对方。

让他人心里不舒服,不开心。其实我就是客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