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手捂住心脏,只觉得这个地方很痛,眼睛也不自觉的往外流眼泪。
为什么老天要这么对她?
她是真的很喜欢温煜,又崇拜又喜欢,而且他还帮了她很大的忙,让她能够摆脱原生家庭。
她是怀着满心欢喜和温煜在一起,幻想着两个人以后能一起上班,然后一起回家,再生个可爱的孩子就像是姣姣一样。
可现实永远都是血淋淋的。
她过来送报告,然后就听到了这样一番话,温煜究竟是有多怕和她扯上关系啊,才会一再强调。
还有他的家里人……
之前他明明说过要带她回家吃饭,见见父母,现在看来这顿饭也是假的,是说出来骗她的,既然他的父母没有瞧上她,那直接说就好了,何必要这么虚伪呢?
沈靖有那么一瞬间特别想推门而入。
她想问问温煜,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是她刚把手放到门把手上,心里就打退堂鼓,算了,反正她哪里都比不上温煜,家庭条件比不上,在医学方面的成就更比不上。
还是不要自取其辱了。
沈靖默默离开医院,她回了租好的房子,简单收拾一下东西,然后通知房东退租。
发生这种事情后,她实在没有办法再给温煜当助理,还是早点离开这里比较好。
不同于温煜的后院起火,盛景商挂断电话以后吩咐霍森去买一瓶粉底液。
“盛总,请问白小姐的色号是什么?”霍森下意识的以为,这瓶粉底液是买给白若欢的。
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见白若欢了,也不知道白若欢现在的肤色如何,贸然去买粉底液的话,万一用不上那就糟了。
“你不用管她,这瓶粉底液是买给我用的。”
“啊?”霍森震惊,“盛总,我可能是昨天晚上熬夜熬的太晚了,耳朵不好使,您刚刚说什么?”
“这瓶粉底液是买给我的,你照着我的肤色去买,二十分钟内送过来。”盛景商又重复了一遍。
霍森狠狠一掐大腿,疼的呲牙咧嘴。
看来疯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盛景商,如果不是亲耳听见,他真的怎么样都不会相信,盛总居然有一天会为爱打扮自己!
商场距离公司不远,霍森马不停蹄的去买粉底液,然后以最快的速度送到病房。
当他把粉底液交到盛景商手里的时候,他感觉一切是那么的匪夷所思,“盛总,你会用这玩意吗?”
“不会难道不可以学?”盛景商看他一眼,“你可以走了,今天这件事不许外穿。”
如果让白若欢知道他的虚弱都是装出来的,那欢欢肯定会生气。
霍森点点头,做了一个捂嘴的手势,“盛总你放心,我的嘴绝对严实。”
他走后,盛景商下床走到卫生间,对着镜子在嘴唇和脸颊上涂了点粉底液,然后把粉底液收好。
很快白若欢就过来了,她手里还拿着一份参汤,“我太忙了,来不及亲自熬,所以就给你叫了一份外卖,你的气色怎么这么差?”
明明上次见到盛景商的时候,他的嘴唇还有血色,不是一片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