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李逢春发誓,永远听你的话、永远在你身边。”
“…”
美好的誓言在耳畔环绕,女孩晕乎乎的侧过身,双眼迷离,伸手撩开贴在额头的碎发。
不等睁眼一会儿,屋顶绚丽的灯光迅速被人挡了个严实,巨大的影子笼罩过来。
周围那强烈的酒精味儿让她心觉不妙,荣鹤安轻咳一声,五指死死扣住桌角,强撑着想要站起身。
可下一刻,她却就像是摆放在橱柜里的精致娃娃那样,无生气的被人毫不费力的推倒在了地上。
瞬间眼前眩晕一片,荣鹤安感受到下巴被人柔柔捏起,嘴巴成了一个小小的“O”形。
忽然,一股兰舌龙酒香携伴着甜涩的铁锈血味儿窜入鼻息。
源源不断的灌进让那张清绝无双的脸被酒意氤氲。
眼波微动,花瓣样润红的唇轻轻动着,透明的酒液沿着下巴流到脖颈间。
她眸中闪过泪光,如盈盈秋水。
蹲在自己面前的老男人被一脚踹开,荣鹤安眯了眯眼睛,那件深色西装凑近了她,带来一阵浓郁的水仙花香。
“抱歉,我美丽的缪斯,我来晚了。”
金发碧眼的男人深情的望着荣鹤安,他面颊熏红的双臂环抱着她,是几乎要吻上去的距离。
前台围着的一圈人有些别扭的挪过脸,先前他们还以为这个约翰是个高要求的gay,所以回回来这儿玩都只是喝喝酒跳跳舞,没想到…
他手掌柔柔拭去她眼角的泪水。
有人露出嫌恶的眼神,但他们的腿脚也没有挪动半步,有的还悄悄调动了灯光,让那位酒气上头的男人再“疯狂”点。
“求你别哭了,我不想你流泪,那样会伤了你这双漂亮的眼睛的。”
荣鹤安强忍住厌恶,余光中搜索,哪里还见得有李逢春的影子。
李逢春会裹着钱财远走高飞并不奇怪,可她还是高估了李逢春对自己的感情,低估了他的野心。
从头到尾,他对她到底是有几分真情,偷偷拿去她的房产后竟还能狠心给她下迷药,丢在这人鱼混杂的开放酒吧里。
她唇瓣微张着,欲言又止的注视着眼前这位“绅士”的眼睛。
里面热烈的情感似乎快要将她吞下去。
“你爱我?”
看似娇弱的美人含着泪,白皙小巧的手覆在男人脸颊上。
指腹来回摩挲,生疏又恰到好处的力度让约翰不禁一颤,他感觉自己浑身发烫,心脏跳的厉害。
男人动情靠过去,顺从的蹭了蹭,最后眼神落在了荣鹤安的唇上。
“是的,我爱你,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约翰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亲吻她。
荣鹤安笑意更浓,弯曲的膝盖顶住他那向她逐步贴近的东西。
太恶心了。
他闷哼了一声,似乎享受极了这样的挤压。
“懵懂无知”的女孩视线缓缓下移,怔愣两秒又抬眸,男人沉重的呼吸声在她耳边响起。
“你身上很好闻,像百合花的花香。”
…
她睫毛微颤,面颊熏红故作害羞的躲开了那个吻:“别。”
一只手慢慢移动,按住他继续向前靠近的胸脯,指尖打转:“我害怕。”
女孩垂眸嘤咛的样子楚楚动人,如同一件脆弱易碎的艺术品,正和那些东方读物中所描述的美人一模一样。
约翰拦腰温柔的抱起,他对爱上一位小女孩没有丝毫罪恶感。
他甚至觉得自己的爱是无比纯洁,和救赎、守护公主的骑士没有两样。
“需要服务吗?”
那个第一个发现约翰不对劲的前台经理生走上前,他笑容灿烂,完全没有了刚刚的那副厌恶表情。
荣鹤安不作声,指甲却悄悄磨刺着手心。
约翰皱眉,他嫌弃的眼神在经理身上来回打量:“你们这的房间被太多人用过,脏。”
“尊敬的先生,我们的急用房间都是每一个客人用后迅速打扫过的,床单什么的都是一次性,而且香薰用的是市面上最好的,卫生这方面请您放心。”
经理准备多说几句的时候,方才被踢晕的老男人醒了,他从地上爬起来,眯眼一瞧眼前空荡荡,那火气噌的立马涨了起来。
他拽了拽领带,抄起地面上的酒瓶子就冲了上来,嘴里叫骂着在约翰脑袋上砸了一下。
剧烈的疼痛也没有让约翰松开抱着荣鹤安的手,他咬牙向后猛的踢了下,将荣鹤安放在前台的圆形转椅上。
“约翰,你的特殊癖好我不管,可这是我先看上的女孩,我要把她送去王妈妈那里,你如果执意要她,那上帝是不会原谅你的!”
“她不该去那!她不属于那里,她是我生命中的缪斯,你这样会玷污了她!我决不允许你带走!”
“怎么?和你睡在一起就不是被玷污了?!你当你是什么玩意儿?恶心做作又自以为是的混蛋恋*癖!”
两个老外扭打在一起,得体的西装被扯的皱皱巴巴。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停下了舞蹈纷纷举过去,最后前台就剩下荣鹤安一个人孤零零坐着。
她抓起桌面的开瓶器,捏着尖锐的那头对着自己的大腿狠狠戳了下去。
眸中,那群人疯狂的呼喊着,仿佛是在斗兽场观看比赛一般,酒水被他们胡乱喷洒了一地。
“啪!”
突然,头顶的大吊灯重重坠落下来,正正好准准砸在斗殴的两人身上。
“啊啊啊!”
灯熄灭了,人们慌乱的四处跑。
吊灯上好看的纯金装饰深深陷进约翰的胳膊里,他疼得龇牙咧嘴,缓缓抬起头,忍痛张望找寻着什么。
可那原本坐在前台边上的女孩早已不见了踪影。
“***该死的谁把门给锁上了!”
但脏话还没说几句:“**这怎么烧起来了!赶紧灭火!”
他们手忙脚乱的抓起桌面上的水壶浇过去,可火势不仅没见变小,反而越发猛烈了。
这火烧的,天都亮了。
“也不知道那女孩怎么样了,你知道吗?当时我和阿春碰到坏人的时候是她突然出现救了我们,裙摆上被血沾的脏兮兮还问我们怎么样。”
林阿茂拖着腮帮子坐在饭店里,他握着豆奶若有所思。
“秉华,真的,她超厉害的,总能搞到钱和吃的给我们。”
程秉华也拿了瓶豆奶,包里的书不小心掉了出来。
他小心翼翼的捡起来,掸了掸灰,看着书封面上写的作者名眼睛亮了亮。
“可是,你怎么断定她就是当年你遇到的那个女孩呢,这么长时间了,容貌总会变的吧。”
“就是她,我敢确定,那手腕上的火色琉璃珠可以证明。”
阿茂憧憬着,脑海里描绘出女孩稚嫩的脸蛋。
她的语气和神态无一不深深刻画在她心底。
那是他认为除了慧芳和阿春以外最要好的朋友,虽然他们只短短相处了几个月。
想着想着,脸上竟不自觉露出痴呆一样的笑容,完全没有刚才与众流氓无赖打架的狠厉相。
“那只是个手链,其实也不难买得到吧。”
林阿茂低头思索可两秒,在程秉华要出口安慰时又再次重新绽出笑来。
“那串珠子是她爸爸给她定制的,她和我说过,是独一无二的!”
“阿嚏。”
荣鹤安纸巾捂住嘴巴,她别过脸,好没耐心的在脸上随意擦了层防晒霜。
据消息所说,李逢春最近挺忙的,这么容易就被林小柒给糊弄住了。
三天临时抱佛脚的恶补她的作品,准备来参加今天下午的签售会。
甚至是提前半小时买杯咖啡来到图书馆温习,还真是用心。
荣鹤安实在好奇,就凭三天左右的时间,李逢春究竟能把书读到什么地步。
她掐着时间早早出了门,这个时候再狂热的书迷也都还在家里打扮呢,所以街上做买卖的人们看到她也不会有什么反应。
出来挣钱而已,碰到漂亮美女顶多多看两眼了。
那种见到好看美人傻愣愣站在原地,连生意都不做了的,也只会有书里这么写了。
而且,更何况大家也都只是街头小贩,热天气在外赚钱已经很难了,哪还会有那闲情雅致的慢慢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