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到达军营的时候,是下午一点左右,与其他人的兴奋不同,我对这里,其实是有记忆的。
上一世,高中时期我虽然转学去了另一座城市,但巧的是,高一军训的地点也在这里,算起来这是我第二次来到这个令人记忆深刻的地方。
前世的那次军训,东西都是我自己准备的,没有人帮我买大包的零食,更没有人送我去学校。
那时候我是一个人先去到那所高中的,爸妈忙着搬家的事,根本无暇顾及我,所以高一上学期,我是寄宿状态。
当时因为没有太多的零用钱,可军训还需要买一双舒服的运动鞋,我被同学领去当地有名的小商场里买了一双价值五十元的运动鞋,那是我穿过最便宜的一双鞋,鞋帮和鞋底都是硬硬的,拎起来好像是拎着一双塑料鞋一样。
那时候家里为了买房子花光了所有的钱,于是我便开始不自觉的省吃俭用起来。
结果就是我穿着那双运动鞋来军训的第一天,脚上就磨起了两个大大的水泡。后来的那十几天,我一直都是贴着创可贴坚持完成训练的。
本来是一件让我觉得十分丢脸的事情,还被我那班主任拿出来在全班同学面前大谈特谈了一通,表扬我的坚持和毅力,而他不知道的是,当时的我看着脚上的那双破鞋到底有多么窘迫。
原本的我就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所以即便脚再疼,我也一定不会让别人知道是我鞋的问题,所以才会咬牙坚持完成训练。
直到长大以后,我才渐渐明白,自尊心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是最不值一提的事。
下车后,我们按照班级顺序排列在军营里面的大食堂门口,一个穿着军装的中年男人拿着喇叭站在最前方对我们喊话,然后分配连队。
我们是第六连,由火箭一班、火箭二班和高一十七班组成,顾仁在火箭二班,而十七班正好是项晚意的班级,真是无巧不成书,我跟这几个人的缘分就是命运的安排。
我们按照分配站好队伍以后,几个排着列队的年轻教官朝我们的庞大队伍走过来,然后依次站在了各自负责的连队面前。
离老远我就看见项晚意站在自家班级的队伍里,探头探脑地张望前面的教官,不少女生也都点起了脚尖,好奇即将带领大家军训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透过人群的缝隙,一张皮肤小麦色年轻又俊朗的面容映入眼帘,原来是他。
他叫高远,一米八六的个头跟李书行一样高,双眼皮,眼睛不大不小,鼻梁立挺,嘴唇长得有棱有角的,眉毛浓密又整齐,站在那里一身正气,面上虽然严肃,却让人莫名对他心生好感。
想不到又是他当我的教官,上一世,我就曾在这里遇见他,当时军营里都传,他是这里最帅的教官,好多女生都喜欢他,虽然他才二十四岁,但他说他已经是这里年纪最大的老兵,即将在明年退伍。
我还记得我们军训完,军训结束仪式时,他穿正装出席,现场就像炸了窝一样,秒变大型追星现场,不过遗憾的是,军训结束之后,没有哪个女生要到他的电话号码。
教官们在前面进行了自我介绍,就开始交代一些军训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最后就到了上交手机和零食的时间。
我给爸妈最后发了条短信,告诉他们一切都好,就将手机规规矩矩的上交了。
高远拿着箱子路过我身边时,我忍不住一直盯着他看个不停,大概率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高远抬起头来,与我四目相对,随后问我:“该交的都交了吧?”
我有些错愕地说:“交了,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