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多想,明天报纸上的标题,一定起得很奇妙。
郑辩知早有一套标准回答:
“这是一个律师道德的问题。”
“首先,在法院宣告一个人有罪之前,我们无权认定其有罪。其次,即使是恶魔,也有获得辩护的权利。这是写在联邦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当然,在郑辩知这里,只有给他支付了足够报酬的美国人,才有受辩护的权利。
伊桑·博加特谨慎地记下来:
“您是否接了新的案子?也会是刑事辩护的方向吗?如果可以的话,我能否对其进行追踪报道?”
郑辩知笑了笑:
“当然……不是。”
伊桑·博加特整个人都懵了:
“啊?恕我冒昧我有些不理解这个选择,但是我相信郑先生您的实力,难不成是民事方面的案子?”
郑辩知摇摇头:
“一个专利纠纷案。”
伊桑·博加特一时失语,这个诉讼方向,对现在的美国社会来说还是太小众了,多少人高中的毕业证书都没有,更不少说成为科学家申请专利了。
若是他的报纸对此大书特书,一定毫无销量。
郑辩知看穿了伊桑·博加特的心思。
他逐渐地抛出诱饵:
“不用失落,我的朋友,如果我告诉您,专利纠纷的另一方是General Electric呢?”
伊桑·博加特的眼睛一瞬间亮起,若是一个以弱制强的案子。
可以将报道的重点落到General Electric的身上,以勇者斗恶龙的史诗口吻,叙述这个故事。
冲突吸引眼球。
他又重新立起笔尖,准备开始速记。
郑辩知这才缓缓地说出自己知晓的信息,用广播站播音员式的发音,确保伊桑·博加特听得懂自己说的每一个字:
“我的雇主埃德蒙·温特斯是个可怜的科学家,他明明早已经向专利局提交申请,将自主研发涡轮喷气发动机的投入生产。”
“General Electric却突然跳出来,说是他们雇佣的科学家首先发明了该项专利,埃德蒙·温特斯只是个提前申请的小偷。”
伊桑·博加特也是有些法律知识的:
“据我所知,纽约的法律是先发明原则,您的雇主没有、”
郑辩知打断了他:
“若我告诉您——”
“的确是我的雇主先发明的呢?”
“只是General Electric雇人偷走了他的全部底稿。不对、部分底稿。”
这当然是假消息。
但是,郑辩知说得无比自然:
“我对此次庭审有着绝对的信心,只要让我的雇主把底稿藏到庭审开始,我们就会赢了。”
伊桑·博加特呼吸一滞:
“这点太重要了……”
他的大脑一时间闪过很多片段,他忍不住压低自己的呼吸:
“您完全可以在法庭上,复现关键证据逆转的伟业。”
“郑先生,您放心,我不会在今天上交的稿子上提及这个。”
郑辩知再次笑着:
“为什么不写呢?阳谋的施展如同江河洪流,无人可以阻挡,无人可以更改。”
“就像上个案子一样,你不也在第二次庭审开始前,就已经落笔宣判马尔科·罗西无罪了吗?”
“博加特先生。”
“我说过了——”
“我们是朋友,我会帮助你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