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文字狱与闭关锁国政策对国家产生了重大影响。
文字狱在封建王朝一直就有,但是到了清朝它是发展到了整个王朝。清朝统治阶层发起的针对文人的迫害。康熙时期的庄廷鑨《明史》案
庄廷鑨(1585—1655 年),浙江乌程南浔(今湖州)人。他是浙江湖州的富户之子,十五岁时成为贡生,进入国子监学习,后来因疾病双目失明。
庄廷鑨眼盲后,想效仿左丘明着书立说,于是购买了天启朝大学士朱国祯撰写的未完成的《明史》遗稿。
之后,他广聘名士吴炎、潘柽章等十六人,以每千字润笔三十两白银的代价,让他们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
在编写过程中,他们奉南明弘光、隆武、永历帝为正朔,使用永历等朝的年号,斥责明将降清为叛逆,更直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书成不久,顺治十二年(1655 年)庄廷鑨病死。
庄廷鑨死后,其父亲庄允诚于顺治十七年冬(1660 年)将书刻成,定名《明史辑略》。顺治十八年(1661 年),此书被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当时康熙年幼尚未亲政,鳌拜责令刑部满官罗多等到湖州彻查,并严厉处置涉案的相关人士。
最终,庄廷鑨被掘墓开棺焚骨,其弟庄廷钺被凌迟处死,此案牵连致死七十余人,史称“庄廷鑨明史案”,也是清初着名的文字狱之一。
雍正时期着名的文字狱之首,吕留良案,吕留良生于1629年,出身封建仕宦家庭,浙江崇德县(今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人。他是遗腹子,父亲早逝,由三哥吕愿良夫妇抚养长大。吕留良自幼聪颖,读书三遍即可背诵,八岁能文,十岁时受三哥所建的澄社影响,开始对时政有所关注。
明朝灭亡后,吕留良于顺治二年(1645 年)与侄儿吕宣忠散家财召募义勇,与入浙清军抗衡。吕宣忠曾署总兵都督佥事,后大战清兵于澜溪(太湖下游,乌镇附近),兵败后入山为僧,最终因探父病回家被捕遇害。吕留良也在抗清战斗中左股中箭,留下终身创伤。
顺治十一年(1655 年),吕留良开始评选八股文。他借评选时文宣扬“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的民族气节,对士人学子影响极大。
康熙五年(1665 年),浙江学使至嘉兴考核生员,吕留良拒不应试,被革除诸生。此后他归隐崇德城郊南阳村东庄,自开天盖楼刻局,选刻时文出售并提囊行医,还与张履祥等专攻程朱理学,创立南阳讲学堂,设馆授徒。
他拒绝清廷征聘,削发为僧,在吴兴埭溪之妙山,筑风雨庵,隐居讲学,门人弟子众多。1683 年,吕留良因病与世长辞。
吕留良去世后,其着作在民间流传。湖南学子曾静读了吕留良的书后,对其思想极为推崇。曾静派学生张熙送策反信给川陕总督岳钟琪,试图劝其反叛,被告发下狱。曾静在狱中供称自己的反清思想是受吕留良学说的影响。
此案审理了长达五年半的时间。雍正对吕留良的着作和思想进行了详细审查,认为其言论具有严重的反清倾向。
雍正十年(1732 年),吕留良被剖棺戮尸,其子孙及门人等或被戮尸,或被斩首,或被流徙为奴。吕留良的所有着作也全部被烧毁。此案牵连甚广,成为清代文字狱之首,对当时的文化思想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和禁锢。
直到辛亥革命后,吕留良的冤案才得以昭雪。吕留良案反映了清朝统治者对汉族知识分子的思想控制和文化压制,也体现了当时民族矛盾和政治斗争的复杂性。
吕留良是明朝灭亡后拒考科举、坚决反清的学者,着书立说中有大量反清内容。吕留良去世多年后,因曾静、张熙谋反事件牵连其家。雍正帝下令挖坟、劈棺,吕留良后代和学生满门抄斩。大量相信吕留良学说的读书人也受株连,被罚到边远地区充军。此案牵连之广、手段之残酷,让天下读书人噤若寒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