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庭审记录准确无误之后,彭刚说道:“现在休庭,我额外跟你们说两句。”
李海峰立马变得正襟危坐,旁听席的其他人也都认认真真听端坐等着法官说话。
“虽然你们签了借条,但很显然这个钱还是用于了原告要求的用途,如果你们坚持要打借贷纠纷,那我大概率会驳回你们的案子,当然你们可以不服,上诉到中院去,这都没问题。但是,我必须提醒你们,你们是把钱交给被告,委托他去进行提现操作,庭上你们也自认用他的个人信息开设的账户是给你们在使用,被告只是代为操作和管理。现在还没到辩论的阶段,我给你们十分钟商量一下,确认要不要变更诉讼请求,十分钟后我们继续开庭。”
已经算是明示了。
这个案子不符合借贷合同的要件,这笔钱实质上是用于追加投资而非出借收取孳息,是委托合同而非借款合同。
虽然这个投资的目的可能不合法,但是郑发也明确回答了,他没有进行实质上的追加投资操作,而是用只属于自己账户里的钱进行提现。
委托事项没有达成,委托款应予返还。
只有这样,老人们才能拿回自己后续投资的钱。
至于追赃,基本属于是看天意了。
但是当着郑发的面,彭刚不能直说这个案子是委托合同关系而非借款合同关系,只能这么变着法的提醒。
李海峰带着老人们回到了接待室,一帮人去商议该怎么办去了。
不指望他们所有人都能理解暗示,但只要有一个人明白过来,这个案子就好办了。
当然,即便本案驳回诉请,他们也还是可以另案起诉委托合同纠纷。
只看谁能最先反应过来这其中的弯弯绕。
不过若是他们真的坚持要打借贷,等判决结果下来方辰倒是可以建议他们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李海峰的这个案子一看就是立案庭给的空白模板,原、被告身份信息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都是手填上去的,显然他们直接到法院起诉了,连提前准备都没有。
“被告你也好好想一想,这个钱要不要还。”
郑发两手一摊:“我也是受害者啊,这个钱本来就不归我还,当然我要是第一时间能收到公安那边的消息,我会帮忙把他们的钱一起要回来的!”
彭刚不再理他,径自离开了审判庭,去值班室解决烟瘾。
方辰笑着对郑发说:“那你就在这等着,或者跟他们一起讨论也可以。”
然后也离开了审判庭。
他现在倒不能去提醒老人们法律关系的区别,只是他刚刚看手机,陈超群又连着给他发了一堆消息。
“还记得我上次给你说的那个假律师不?”
“今天开了一个庭,对面的傻逼真律师差点把当事人送进去!”
“对面律师非说我的当事人和她的当事人是共同投资赚取利息收益,尼玛的我的当事人把钱借给他的当事人,他的当事人再出借给其他人,投资个卵子。”
“这鬼律师是生怕自己的当事人过得太好了,要是他的当事人借出去的钱这真的被认定为投资,一下庭就得上铐子!”
“……”
世上真有这么脑子不清醒的律师?
为了给自己的当事人摆脱民事责任,就给往他身上揽刑责?
趁着休庭的功夫,方辰问:“哪个所的?”
陈超群很快回复:“青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