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什么情况?”方辰在电话里的声音相当急切。
一个勉强算作认识的人,忽然之间就没了,换谁都得心头一震。
这个案子也不复杂,妹妹李芬起诉哥哥李银,说哥哥借了自己的钱不还。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而且李银从来只接电话而不收传票,以各种方式回避送达。
没有借贷合意而被告未到庭的借款纠纷,贸然开庭很难下判,所以方辰这几天一直在想办法找到李银的人,李芬倒也经常给他打电话询问具体情况。
电话里传出李银毫无波澜的声音:“她被人杀死了,派出所刚刚才通知的我,你们这个案子还要不要继续判?”
沉默两秒,方辰回答说:“要的,我们要找到她的所有继承人作为这个原告继续这个案子。”
李银缓缓说道:“我外甥女也被人杀死了,还有个妹夫在外地,他估计还不知道这件事。”
“你们的父母还健在吗?”
“我妈还活着,但是能不能不让她知道这件事?老人一辈子没离开过老家,现在年纪大了,我怕她受不了。”
方辰叹了口气:“理解,但是我们的程序还得走,参加诉讼的通知书就寄到你老家,你收一下吧。”
被告在自己被起诉的案子里代理原告,从逻辑上来说怎么都让人觉得怪怪的。
不过李银的话也不能全信,如果李芬的确死了,从纯粹恶意的角度揣测,他很有可能借此机会逃避债务。
所以方辰还是得去找一找李芬还有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于是追问道:“你刚刚说派出所通知的你,是哪个派出所?警官的电话有没有?”
“就在清水塘派出所,离你们那里好像也不远,我妹夫和警察的电话我都有,你等一下我报给你。”
很巧,李银报的电话就是前些日子方辰替肖方智报警时出警的两名警察之一,名字很正派,叫李宇轩,是个从警一年出头的新警。
据他所说,因为李芬是死在河岸村还建社区的出租屋里,所以这个案子才归他们管。
奇怪的是,起诉的时候李芬在法院留的常住地虽然在河岸法庭的管辖范围内,离还建的河岸社区却很远。
为什么会死在这里,这其中应该也有蹊跷。
写了个调查函给彭刚签发之后,方辰决定亲自去一趟清水塘派出所了解情况。
午饭时间,他找到王玙璠:“姐,下午有空陪我去一趟派出所吗?”
“去干嘛?”王玙璠一边写文书一边反问。
“调材料,我这有个当事人去世了,要找他的继承人。”
“行,出发的时候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