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处,顾名思义打仗及军事建设的中心;
统计处,统计空窍内人口及各类资源;
人事处,商议和决定中央及地方人事变动;
法宪处,制定法律法规,规范行为途径;
财政处,预算与支出收入。
先以六处为基础,后续需要再通过事务处推行,法宪处认定。
中央与地方制度基本上确立下来,这些制度是否产生问题还需要在运行过程中才能发现,只有落地了才知道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