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试图杀死斯内普的代价(1 / 2)霍格沃茨教授笔记首页

礼堂里,我慢吞吞地吃完盘里的牛肉馅饼,布丁就一股脑地冒出来了,甜腻的空气熏的人晕乎乎的,我靠着椅背,向往年那样对自己说———

我讨厌宴会。

“嘿!”这是对斯内普说的,没什么事,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嘿,西弗勒斯,我现在很无聊,需要找点事做。”当然,我压根没指望他能回应我,因为说这话时,我正低头用勺子晃动一块牛奶布丁。而他,在聚精会神地望着格兰芬多的长桌。

我用一只手按压两侧的太阳穴,实则是为了掩饰白眼,好吧,我知道要从哪开始写了。

西弗勒斯?斯内普——一个天才的混蛋,我第一个也是唯一的朋友。我揍过他两次,甚至差点杀死他。

我们是在禁书区认识的,当然,我是守规矩的那个。现在想起,如果我那时候把他扔进普林格的办公室里,连同那几本黑魔法书籍一起,就没现在这么多事了(也可能更棘手)。

我包庇了斯内普(真刺耳),好处是他在黑魔法、魔药学的指导,和一个符合定义的朋友(相似的兴趣、彼此熟识、互相帮助)。

听着还不赖,但要真这么简单我也不用绞尽脑汁写这玩意了。…………

打个比方,有人尝试过自己开椰子吗?没经过处理的那种。仅有的工具是一把黄油刀,或许还可以加上牙齿和指甲,但我没那个本事,也不愿伤了自己。

能明白吗?我尽量说清楚些。

和斯内普的友谊,让我不可避免的陷入他混乱的人际关系里。

掠夺者四人组,虽然很吵闹,但他们没有找过我的麻烦,甚至还算友好;莉莉?伊万斯,这不用我多说,在她的眼里,我就是让斯内普沉迷黑魔法的邪恶朋友;而那些真正的邪恶朋友们,态度是:“天啊,你居然和两个泥巴种做朋友!”他们真这么说过。

分歧出现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毕业后,斯内普告诉我(这个大胆的混蛋),他加入了食死徒。而我当时已经他妈的申请了该死的傲罗训练,这一点他知道,三年级时我就在为此做准备了,他哪来的勇气?

我们在酒馆打了一架,整出不小的动静,然后被赶出门外,因为这事我的背景核查和性格测试差点没通过。去他的。

下一次见面,是三年后的事了……哦,等等,要唱校歌了!

我一下坐直身子,装出口渴的样子,右手拿起装南瓜汁的银杯往嘴边送去,实际是为了藏在衣袖里的魔杖。

世界安静了。我松了口气,再次赞叹我的天才创作。

充耳不闻——为校歌发明的咒语,有些熟悉吧,没错,它的灵感来源于斯内普的闭耳塞听,使用效果却恰恰相反,它能隔绝外界杂乱的声音,还世界一个安宁,我曾试图推广它,但结果不如人意。

扯远了,下一次见面,是在伏地魔倒台后。

那时我还不知道斯内普已经倒戈,更别提他向伏地魔透露预言的事了。我站在巷尾,只想着把他摁住痛殴一顿,再行使一番克劳奇刚刚赋予的特殊权利(钻心剜骨),然后把他丢进阿兹卡班。不管我当时的想法有多么扭曲,我的最终目的都只有一个,让斯内普活着接受审判。

过程很顺利,顺利的让人不自在。斯内普颓然的被我击倒、禁锢,没有一点反抗,甚至连魔杖都没有拿出来。

“认命了?”我歪着脑袋,摆出思考时的常用姿势,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被我破开的房门。

我干脆蹲下身,揪住他油腻的头发,看着他的眼睛,然后,我改变主意了。

我不知道那份痛苦是为了伏地魔还是伊万斯,或许二者都有,但我很确定,我改变主意了。

我站起来,把魔杖完完整整的从袖子里抽出来,“鼻涕精。”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叫他,比想象中轻松很多。

斯内普猛地晃动脑袋,从喉咙里挤出一串嘶哑的、愤怒的音节,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估计也不是什么好话,我冷眼看着,很快,他就释然似的垂下头,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