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先生《法经》,鞅自卫而来时便随身携带,日常翻看,书读的多了,自然也就记住了,实在是小事儿一件,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卫鞅说完,就从衣袖中掏出了一卷帛书,正是方才提及的《法经》。
魏昂看了一眼,《法经》说是一本书,其实更像是几篇千字文,总字数也就在三五千字左右。这就是战国时代的另一大好处了,此时虽然文化昌盛,百家争鸣,但由于纸尚未发明,可读的书籍经传并不多。魏昂这几天粗略算了一下,这个时代的书籍文字量大概与后世高中生三年语文课所学差不多。自己完全可以花三年左右时间通读全部书籍,至于背下几册书籍那更是不成问题。别的且不说,就这《法经》,可自己一周时间,熟背肯定不成问题。自己前世是个语文老师,在背书上还是有点天赋的。事实上,魏昂的估算没有错,近人做过统计,西汉之前的书籍加起来也就千余部而已,因而古人才会把书籍看得那么重。
魏昂心里不以为意,嘴上却忙不迭的夸赞:“鞅师兄博闻强识,昂佩服。以后还要多想师兄学习。”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不论你是什么牛逼人物,也爱听好话不是。
果然,卫鞅也是忙不迭的表示“谬赞”,但嘴上却乐开了花。
一番闲扯之后,三人很快变得熟络起来。魏昂这才知道,原来这卫鞅,也可以被称为公孙鞅。不过他这公孙,不是自己和魏申的这个魏国公孙,而是卫国的公孙。卫鞅是卫国公族,生在帝丘(卫国都城,今河南濮阳)。卫国虽然是个小国,但卫鞅毕竟是公族,自小接受了完整的教育。在这个过程中,他无意间阅读了李悝的《法经》,顿生崇拜之情。
卫鞅自己说,这种崇拜之情的原因有二,一是卫国和魏国原本都是小国,在魏氏刚刚独立出来的时候,卫国甚至一度还强于魏国。可等到魏文侯重用李悝,开始实施变法之后,魏国迅速崛起,远远地甩开了卫国,卫国最后竟然沦为魏国的仆从国。这件事给了卫鞅极大的刺激,他第一次知道变法能带来这么的力量。二则是在读了《法经》之后,他确实被这个庞大而又严密的法律条文体系震惊到了。相比于卫国重视巫蛊,卫鞅第一次知道法律条文也能有这样的魔力,他被这种魔力深深地吸引了,以至于他15岁刚一加冠成年,就不顾家族阻拦,来了魏国。他要亲眼看看自己偶像变法革新之后的国家,他要亲眼看一看那些神奇文字治理下的国家。
等着到了魏国,卫鞅看到了安邑大街人们熙熙攘攘,却秩序井然。最令他影响深刻的一件事,他不小心丢了自己的钱袋,结果一个时辰后就被送回了,只因为《法经》里面有“拾遗者刖”的规定。而在卫国,人们在路上捡拾到财物,会认为这是上天对自己的奖赏。从此,卫鞅就成了法家的信徒,沉迷刑名之学。
卫鞅之所以拜公叔痤为师,也是因为公叔痤除了是魏国丞相之外,还是当时首屈一指的刑名学大宗师。公叔痤的刑名之学,来自魏国的实践,是他多年从政的心得。跟着老公叔学了两年多,卫鞅觉得自己早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老公叔毕竟年纪大了,精力衰退了,很多问题的处理上都要咨询自己的意见,甚至干脆让自己代劳了。
卫鞅更自得的是,他在刑名之学理论上的造诣比老公叔高太多。老公叔有的是处理实务的经验,但确不能把这些法律细化,乃至成为一套规范。而卫鞅自信自己对百姓心理已经研究得够深,他已经研究出一套可以让君王几乎可以随心所欲统治天下的办法。而他在等,这样一位值得让他投效的君王,一如他的偶像李悝投效魏文侯。
魏昂的心里是不宁静的。老公叔这么和蔼一老人,竟然是法家人物?受前世那种简单化的机械式教育的影响,在魏昂的心目中,法家人物几乎可以和酷吏划等号。魏昂对刑名学没什么兴趣的。或者说,魏昂本身对政治就没什么兴趣,他穿越过来,就是为了混日子,安享此生的。就像前世的他为什么会填报师范专业,图的也就是个安稳清闲。
至于魏申,他是将来要做魏侯的人。他的父亲,现任魏侯早就对他说了,学习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用人。自己可以学不好,能让学好的人为我所用即可,这才是做君侯的应该学习的东西。
三个人,一个觉的自己已经学的比老师都好了,一个不屑于学,一个家长都觉的学不学的好无所谓。这三个人凑一起,五花八门,什么都聊,就是不聊学习。
当日过了日午,三人已经勾肩搭背,互相约定去哪里喝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