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大户!”
陆离将女子的宝剑拿起,轻声呵斥道。
他注意到这把剑的第一眼,便被震惊了。
这把宝剑如果要形容的话,一个字是“壕”!两个字是“庸俗”!
如果非要用一个正面的词汇,那就是四个字“富丽堂皇”!
陆离一眼看上去,就被剑上装饰的各色金玉宝石晃花了眼。
这是一柄玉具剑,剑首和剑格都是青玉所制,显出几份素雅,但是在素雅的青玉上却嵌有金银丝图案和各色宝石,竟将大俗大雅汇聚一身。
剑鞘就更夸张了,剑鞘是由某种金色异兽皮革所制,上面同样饰以金银宝石珍珠玛瑙,只是相比于狭小的剑柄空间,修长的剑鞘上镶嵌了更多的珠宝。
掂量掂量了手中宝剑,陆离看向床上的女子,自语道:“那么漂亮的女子,品味怎么就这么俗呢?”
“那帮黑衣人不会是看上了这女人的壕剑,才出手的吧?”陆离抚摸着剑鞘上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满怀恶意的揣测道。
陆离领着玄衣卫和国子监的双份工资,一个月也不过二十几两银子,再卧底二十年也未必买得起这剑上的一颗宝石!
唰!
陆离抽出宝剑,剑身寒光四射,一瞬间就照亮了这间屋子。
“好剑!好剑!”陆离眼神迷离的看着锋芒毕露的霜刃,忍不住赞叹出声。
他也是学剑之人,自然也是爱剑之人,见到如此神兵,自然也是欣喜万分。
“这剑应该也是出自名家之手,品味此剑意剑锋,这剑的装饰应该清新素雅才是,只以青玉为装就够了,可是它怎么就那么俗呢?!”触摸着剑柄上装饰的宝石,陆离忍不住叹息一声。
说到这儿,陆离忍不住在剑声上屈指一弹。
嗡!
剑身轻鸣。
“唉!俗!”陆离忍不住再次叹息一声。
叹息完,陆离这才看向剑脊上的错金文字。
这把庸俗的宝剑剑脊上用错金装饰了两个文字“长安”。
“这竟然还是柄有名字的神兵!”陆离抚摸着错金文字有些惊讶道。
“可惜就是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按照这个世界的江湖规矩,能够拥有名字并在兵器上留名的,无一例外都是神兵!
每一把神兵都堪称价值连城!
陆离又看向床上的女子,忍不住道:“这么壕横!你该不会是捕神的女儿吧?都说捕神那老家伙贪,这是到底贪了多少啊!富养女儿是这么富养的吗?老家伙可是够贪的啊!”
神捕司捕神是和玄衣卫指挥使一个级别的大人物,两人本就在朝堂上多有争端,因此私下里陆离这些玄衣卫总爱恶意揣测对方两句。
唰!
将宝剑插回剑鞘,陆离将剑放到女子身边,顺便再次检查了女子的情况。
……
就在陆离腹诽捕神巨贪的时候,鹦鹉螺也飞到了黄思诚家里。
黄思诚身为玄衣卫百户官,正六品的官儿,虽然在神京并不起眼,但也是有自己的宅院的,与玄衣卫总部衙门靠的很近,就在皇城边上,这也是玄衣卫身为天子亲军的荣耀和福利之一。
寒皋鸦的飞行速度极快,即便有暴雨阻隔,几分钟的时间也飞到了目的地。
“嘎嘎嘎。”鹦鹉螺在黄思诚书房窗外嘎嘎乱叫着。
正在书房里加班处理公文的黄思诚听见鹦鹉螺的叫声,也是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