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3.卡本县奇案(1 / 2)奇怪的小说首页

1932年的夏天,正是华盛顿屠杀爆发的时节,在美国卡本县发生了一件离奇的命案。

那是8月12日的凌晨两点,警局忽然接到报警电话,在胜利煤矿开采厂发现了一具死尸。

丹尼尔从睡梦中被局里的电话惊醒,收到消息,他立刻驱车赶往案发地点。作为本县知名的警探,他有义务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报警的是煤矿厂里的一名员工,名叫史蒂夫,据他所说,他今晚值夜,就在他巡查厂内情况的时候,发现一个煤坑里趴着一个人,他以为是有人在这里偷懒睡觉,便气愤地走了下去,想将这人叫醒,他摇了摇这人的身子,这人却全无反应,于是他便将这人翻了个身,竟发现这人的身前一片血红,一双死鱼般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眼珠一动不动,完全没有呼吸和心跳的痕迹,看样子已是个死人,他立刻报了警。

在史蒂夫的带领下,四名警员跟着他往厂内走去,丹尼尔正是四人之一,除了他之外,一个是身材高大、酷爱健身的杰森,年纪和他差不多大,四十出头,是他的老搭档,浑身的肌肉又大又粗,将警服撑得紧紧的,另外两个都是年轻人,男的叫塔克,女的叫朱迪,年龄只有二十多岁。

来到尸体所在的煤坑,四人蹲了下去,细细地看了看,借着手电筒的光线,可以发现这人是个大约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头发稀疏,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看起来像是一位白领,身上散发出浓浓的血腥气息,而且夹带着酒精的气味。

丹尼尔道:“检查一下他的伤口和口袋。”

他的话简短而明确,在他的示意下,两名年轻的警员塔克和朱迪戴上了手套,小心翼翼地掀开男子身上沾满血的衣服,露出男子的上半身,这时便可以发现,男子腰间的位置,左右两边分别开了两个血洞,除此之外,似乎并没有别的伤口。

塔克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说道:“见鬼,这是什么情况?”

丹尼尔淡淡道:“这两个血洞,应该是肾脏所在的位置,如果我猜得不错,他的肾脏应该已经被人挖掉了。”

塔克扒开男子身上的血洞,用手电筒往里照了照,果然发现里面空荡荡的。

这时,朱迪从男子衣服的口袋里找到了一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有几张银行卡和一叠钞票,夹着一张驾驶证,上面的头像正是这名死去的男子,而他的名字叫做克里。

杰森目睹着这一切,向史蒂夫问道:“这个人是不是你们厂里的工人?”

史蒂夫不假思索地摇了摇头:“不是,绝不是,在我的印象里,厂里并没有名字叫克里的人,而且他的长相我也完全陌生。”他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更何况,我们煤矿厂里的工人都穿着工作服,身上都是乌黑的,而这人穿得这么高贵,身上也没有被煤炭染黑,显然不是我们厂里的人。”

杰森道:“那他为什么会出现在你们厂里?”

史蒂夫摇着头道:“这我可什么也不知道了。”

丹尼尔道:“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有人将克里骗到了这里,并且在这里杀掉了他,要么是有人先杀掉了克里,然后将他的尸体带到这里来。”

他起身四处看了看,附近并没有找到任何打斗的痕迹,而在煤坑之外,也没有发现一点血迹,丹尼尔判断,克里一定是死后被人抛尸在此,而且,也只有这样,凶手才有足够的时间挖去死者的双肾。

杰森也是一样的看法,但他有个疑问:“如果克里跟这家工厂没有任何关系,凶手为什么要将他的尸体带到这里来,是否有特别的用意?”

这个问题丹尼尔也无法回答,他站在煤坑前,四下观察,周围另有几个煤坑,并无任何特别之处,只是在他的脚下,立着一根石柱,上面刻着“11”这个数字,他问:“这是什么?”

史蒂夫答道:“哦,这是煤坑的编号,每一个煤坑都有的,如你所见,这正是11号煤坑。”

“11号煤坑……”丹尼尔思索了半晌,却并不能将这个数字与克里的死联系起来。

法医很快赶到现场,带走了克里的尸体。

丹尼尔示意塔克和朱迪向史蒂夫录了一份口供,然后也回到了警局。

局长是个大腹便便的老头,丹尼尔一走进去就听见他在抱怨:“真是的,这究竟是什么世道,经济萧条不说,犯罪率还不断提高,我看老天一定是在惩罚我。”

丹尼尔在他对面坐下,戏谑道:“看来你的旅游计划又泡汤了?”

局长道:“我老婆后天过生日,她一直想出去旅游,所以我本来打算明天就请个假,该死的,谁知道今晚又发生这样的事。”

丹尼尔道:“这种犯罪事件经常会有的,交给我们处理不就行了?”

局长叹了口气:“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是上面发话了,接下来的一个月局子里任何人都不能休假,包括我。”

丹尼尔不解道:“为什么?”

局长道:“还不是因为华盛顿那件事情,一群家里揭不开锅的退伍老兵想要提前领取补贴,被前商务部长那老小子无情地拒绝了,还派军队残酷地镇压,死伤了不少人。”

丹尼尔知道,他口中所说的前商务部长指的正是当今的总统胡佛先生,在当上总统之前,胡佛担任的正是商务部长,而7月底的那场暴力镇压事件,他也看过相关的新闻。

“可是,这件事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他问。

局长耸了耸肩,有些讥诮地笑了一声,说道:“这件事引起了民众极大的反对情绪,很多人对总统先生的决策感到不满,为了挽回支持率,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只会嘴巴放炮的虚把式,总统先生决定好好提升一下自己的政绩,当然,降低犯罪率也是其中的一项。”

“原来如此。”丹尼尔挑了挑眉:“只要不拖欠工资,要我每天加班都行。”

局长问道:“你家里情况如何?好久不见蒂娜和马里诺,他们母子还好么?”

丹尼尔答道:“还是老样子,不过蒂娜最近失业了,她的情绪有些糟糕。”

局长又叹了一口气,走过来拍了拍丹尼尔的肩膀,安慰道:“作为一家之主,你可要挺住,好好干吧,多破几件案子,我会为你申请奖金。”

丹尼尔笑了笑,没有说话,他的笑意有些苦涩。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警探,他深知破案没有那么简单,有时候甚至不得不靠一点运气,而昨晚的命案,他们现在一点线索也没有。

第二天一早,丹尼尔等人就展开了对昨夜这件杀人案的调查,他们先是联系到了死者克里的家属,得知克里是一家金融公司的债券经理,平时上班矜矜业业,生活上也没有什么陋习,只是偶尔喜欢和朋友出去喝酒聚会,日子一向过得简单而规律,倒也没有与谁结过仇,不知道为什么会遭此横祸,说到最后,克里的家人失声痛哭起来,丹尼尔几人黯然叹息,又来到克里所在的公司,从他的同事们口中得知,昨晚他和大家一起去酒吧喝了酒,但是喝得并不多,喝完之后克里便独自回家了。

“他一个人回去的?什么时候?怎么回的?”丹尼尔问。

克里的同事们回答道:“不错,只有他一个人,那是昨晚十一点过将近十二点的时候,他打车回去的。”

“那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司机的样子?”丹尼尔又问。

“没有……”同事们都摇了摇头。

“对了!”突然有一个人大声说道:“我记起来了,他好像戴着一个帽子。”

丹尼尔的眼睛亮了起来:“他是个男人?”

这人点了点头:“不错,我没有看清他的脸,他的身材倒是瞟了一眼,依稀记得很高大,穿着一身牛仔衣服,其他的……抱歉,我真的没什么印象了。”

杰森问道:“昨晚克里走的时候,有没有喝醉?”

“是有一点醉醺醺的,他的酒量不太好。”克里的同事们这样说道。

“嗯,想到什么线索请立即联系我们。”杰森说。

坐在车里,几人讨论着这件事。

塔克一边翻着笔记本,一边说道:“法医的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克里死亡的时间大概是凌晨一点半左右,死亡的原因是酒后过度兴奋或者过度刺激影响到了心血管系统,导致窒息,而他体内的双肾也是死后被割掉的。”

“过度兴奋或者刺激?”丹尼尔皱眉道:“这话怎么讲?”

塔克道:“在克里的肛内发现了裂口和血迹,也就是说,他在死前遭到了性侵。”

听见这句话,正在开车的朱迪神色变了变,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她似乎对这种事觉得有些尴尬。

杰森耸了耸肩,为了缓解气氛,笑道:“看样子他是遇到了变态,只不过这年头的变态可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丹尼尔道:“克里是将近十二点离开酒吧的,然后凌晨一点半死掉,接着两点被史蒂夫在工厂里发现,也就是说,凶手在九十分钟内完成了杀人,紧接着用了半个小时割肾以及抛尸。”

杰森道:“这说明死亡地点和抛尸地点隔得并不远。”

丹尼尔道:“不错,我们得去工厂附近查看一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工厂所在的位置处于一片工业区,十分空旷,住房也很少,除了一条笔直的马路,就是杂草丛生的旷野,一条小河蜿蜒流过,几人四处找了一阵,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这时,他们看见一座小屋,便走过去,打算问一问。

屋门是关着的,朱迪敲了敲门,过了半晌,门从里面拉开了,走出一个白头发的老人,这老人面容十分骇人,左脸几乎完全是塌下去的,就像是被烧毁的一样,黑里透红,骨骼的轮廓清晰可见,就好像是在骨头上搭了一张皮,而他的左眼,竟是一个黑幽幽的深洞,没有眼珠,朱迪第一眼看见他就被吓了一跳,身子不禁往后缩了缩,失声叫了出来。

丹尼尔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使她镇定一些,然后看着老人道:“我们是警察,有件案子想跟你调查一下,不知道你现在方不方便?”

老人淡淡道:“当然,你们请随意。”

他走进屋子,拿起一个黑色的眼罩戴在头上,遮住了自己的左眼,说道:“抱歉,我的样子一定吓到了你们。”

丹尼尔观察着他的背影,从身后看去,他的身形高大结实,步伐缓慢而沉重,看起来给人一种孤苦落寞的感觉,但身上却又散发出坚定稳重的气质,他的左腿微瘸,像是受过伤的样子。

几人跟着他走进去,屋子里有些黑暗,整个空间不足二十平米,东西杂乱地堆放着。

朱迪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过了很久才缓过神来,勉强笑了笑,说道:“刚才是我失礼了,对不起。”

老人淡淡道:“像你这么客气的执法人员已经不多了,只不过你还是个小姑娘,一看就是个新人。”

朱迪微笑道:“你的眼光真准,我是今年年初刚到局里报到的。”

“祝你前途似锦,美丽的姑娘。”老人道:“好了,有什么事你们尽管问吧,我也不想耽误你们宝贵的时间。”说着,他在屋子里靠窗边的一张摇椅上坐了下去,旁边摆着一个小茶几,他拿起上面的一瓶白兰地兀自喝了两口。

丹尼尔道:“这是你的家么?”

老人道:“不错,小是小了些,但好歹也是个能栖身的地方,就算狗也要有个窝的,不是么?”

丹尼尔道:“昨晚你有没有在家里?”

老人道:“像我这么老的人,早已经没有年轻人那种放纵而激情的夜生活了,不在家里睡觉又能干什么呢?”

丹尼尔道:“那么昨天晚上你有没听见什么动静,比如汽车的声音,大概凌晨十二点到一点过的样子?”

老人摇了摇头:“没有。”

丹尼尔道:“你确定?”

老人点了点头,说道:“不过,说起汽车,刚才我在河边发现一辆出租车,只有车没有人,像是被人丢弃在那里一般,本来我还打算报警的,我这糟糕的记性。”他拍了拍额头。

听见“出租车”这三个字,几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因为昨晚克里正是坐出租车离开酒吧的。

“现在你不用报警了。”丹尼尔道:“请问那辆出租车在哪里?”

老人朝门外指了指:“从我家走过去,就沿着河走两公里左右,如果没有被人挪走的话,你们应该就能看见它孤零零地停在河边。”

离去之前,丹尼尔又道:“对了,怎么称呼?”

说着,他伸出手去。

老人与他握了握手,道:“叫我威尔。”

在握手的时候,丹尼尔故意观察了一下,发现老人右手的掌心和手指上有很多老茧,触摸起来硬硬的,有些硌手,他笑了笑:“好的,威尔先生。”

按照老人所指的方向,四人驱车迅速赶去,果然在两公里之外发现了一辆出租车。

塔克和朱迪跑得最快,一脸兴奋的样子,两人都是入警不到一年的雏鸟,每次查案的时候,一发现新证据,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

杰森走在后面,笑着摇了摇头:“你们两个家伙可别乱碰,破坏了证据可就不妙了。”

听见他的话,两人都不敢擅自去开车门,而是站在车外弯着腰往车里张望,忽然间,朱迪失声叫道:“啊,车里有血!”塔克也在叫着:“快来,你们快来看!”

闻言,丹尼尔和杰森加快步伐走了过去。

血在车的后排,主要集中在座椅上,从血的颜色来看,像是不到一天的样子,时间和昨夜凌晨克里死的时间正吻合,车里看起来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东西。

塔克狐疑地道:“假如这就是昨晚克里坐的那辆车,凶手难道是在车里取掉了他的肾?那塔克的肾又在哪里?”

丹尼尔道:“凶手既然在他死后如此大费周章,当然不可能把他的肾留在车上。”

他指了指眼前的小河,说道:“打电话叫人来,看看能不能从河里打捞出什么东西,比如刀子之类的,既然凶手把车子丢在这里,划开克里身体所用的刀子很可能被他扔进了河中。”

塔克点了点头,立刻打电话给打捞队的人。

没过多久,人就来了,在河里打捞了一阵,却丝毫没有收获。

而附近的一家出租车公司倒是声称昨天晚上有一辆车被人劫了,他们派人来查看,确认了正是这辆车子。

“那个人长得很高,穿着一双皮筒靴,头上戴着帽子,因为天太黑了,所以我没有看清他的脸,他上车之后,坐在我的后排,我刚要准备启动车子的时候,他就用枪指着我的后脑勺,要我下车往前走,不许回头看,否则他就一枪杀了我。他的声音很低沉,不知道为什么,光是听见他的声音就令人觉得有些害怕。”这就是被抢车的司机的描述。

“身材高大,戴着帽子,这和克里同事的描述也是吻合的。”克里说道。

他一边说,一边在他的笔记本上做好记录。

丹尼尔示意他道:“写上去,凶手持枪。”

回到警局,大家召开了一个会议。

通过一番讨论,众人认为这起案件首先有两个问题需要思考:

凶手是故意杀人,还是意外杀人?

凶手为什么要取走克里的肾脏?

杰森认为,凶手的原本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性侵,只是他没有想到,这竟导致克里猝死。

丹尼尔问:“那他又为什么要取走克里的肾?”

杰森耸了耸肩:“或许是一时兴起的恶趣味?”

丹尼尔摇了摇头,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如果是这样,他根本就不必劫车,而且,如果凶手的本意不是杀人,在克里死后,他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惊慌、害怕,不可能还有心情解剖克里的尸体,从他劫车到杀人,再到抛尸,整个过程时间很短,必然是提前谋划好的故意杀人,在他的计划里,本打算先性侵,再杀人取肾,克里的猝死算是意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计划,反而让他省了事。”

杰森道:“你的意思是,凶手从一开始就制定了计划,选择了克里作为他的目标?”

丹尼尔道:“也许,又或者他劫车之后就悄悄守在酒吧的门外,静静地等待着喝醉酒的人从里面出来,也许是克里,也许是别人,总之是令他满意的人,就像猎人等待他的猎物一样,至于取走肾脏,或许是一种纪念。”

杰森道:“那么他多半是个同性恋,而且有解剖尸体的怪癖,就像开膛手杰克?”

“很有可能。”丹尼尔道:“所以我们的排查范围可以暂定为同性恋团体。”

塔克不解道:“为什么是暂定?”

丹尼尔摸了摸鼻子,似乎在思考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杰森已笑道:“孩子,性侵男人不代表一定就是个同性恋,也有可能是双性恋。”

塔克的脸红了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这时候,局里又接到了报警电话,是从菜市场里打来的,几人立刻赶去。

报警的是个卖菜的女老板。“我发誓,这绝不是猪的肾脏,虽然猪的肾脏和人的肾脏很像,但我还是一眼就能够辨别。”她指着摊子上的两个肾脏说道。

从颜色上来看,这一对肾脏和别的肾脏的确有些不同。

“我看了报纸,昨晚有人被割了肾,所以我立马联想到这件事,于是就报了警。”女老板道。

丹尼尔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就是刚才,我发誓,本来没有的。”女老板重复着这句话,拍着额头道:“真是见鬼,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这里。”

丹尼尔神色凝重,如果这真的是克里的肾,那么凶手一定还在附近。

周围聚拢了许多人,其中不乏听说过昨夜那件命案的,脸上都露出了惊骇之色。

忽然,杰森在人群中发现一个戴着帽子的高个子男人,看起来鬼鬼祟祟的,便朝他冲了过去,叫道:“是你,别跑!”

他将男子按倒在地,大声道:“恶作剧是么,看见大家吃惊和害怕的样子,你是不是觉得很得意?”

根据他的经验,很多杀人抛尸的凶手都会在现场逗留,暗中观察,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刺激。

男子几乎带着哭腔呼喊道:“不,不,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什么也没有做!”

丹尼尔无奈地耸了耸肩,走过去拍了下杰森的肩膀:“嘿,老兄,你太紧张了。”

杰森道:“昨晚那个凶手也是戴帽子的高个子,和他一模一样。”

丹尼尔道:“但这并不能证明他就是凶手。”

一番排查之后,果然很快就排除了这个人的嫌疑,因为昨夜凌晨案发的时候,这人正在酒吧里和朋友聚会,在场有五六个人都能证明。

凶手将肾脏丢在这里之后,显然很快就离开了,几个人搜查了一阵,没有任何收获。

经过化验,这一对肾脏的确是人的肾脏,而且和克里的身体完全匹配,也就是说,这一对肾脏正是凶手从克里的身上割下来的。

“这不是恶作剧。”丹尼尔目中闪着光,沉声道:“这是一种炫耀。”

“炫耀?”塔克和朱迪都不明白他的意思。

丹尼尔解释道:“凶手杀人之后,取走死者的肾脏,然后故意将它们丢弃在一个人多的地方,以便别人发现,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情,就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战利品。”

在这之前,他本以为凶手取走克里的肾是出于某种纪念的目的,现在看来,他错了,这更像是正确答案。

直到晚上十一点的时候,丹尼尔才忙完一天的工作,回到家里。

一走进门,看见妻子蒂娜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像是在等他回来。

“终于回家了么,我的大忙人。”蒂娜走也不转地道。

“抱歉,这两天发生了一件命案,局子里正在调查。”丹尼尔脱掉鞋子,走进去说道。

他来到马里诺的房间里,只见小儿子正在沉睡,他在床前蹲下,摸了摸儿子的脑袋,看着儿子这张可爱的小脸,他的心里感觉到一丝温暖和踏实。干这行太久了,见过那么多命案的发生,他的心里难免会产生一种悲凉之感,家就是他唯一的港湾,儿子一天天长大,令他觉得这世界仍旧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