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蓝鳍金枪鱼只有二十个可食用骨髓。
这家高级日料店专门提供类似的美味:食材奢华稀有,包厢隐秘隔音,服务贴心周到,主客宾至如归。
能在这儿吃得起饭的人都不会在乎价格,他们只在乎食物本身。就算是不习惯吃生鱼的人,也能在在此享用到其他手法制作的美味。
即便如此,莱克斯还是无法理解面前的食物:
白森的鱼骨上掺杂着鲜红的鱼肉,圆柱形的一段脊椎骨就那样直白地躺在盘子里,骨头的中心托着一块半透明、果冻似的玩意儿。
这就是蓝鳍金枪鱼的骨髓,生的。哪怕那块骨头用金箔纸掩耳盗铃似地包裹了一圈,也改变不了生骨髓给人带来的冲击感。
吃下它,仿佛就会变成茹毛饮血的原始人。
布鲁斯却没有类似的感受,他伸出手,用小银勺挖取鱼骨中的骨髓大快朵颐,连声赞叹:“这可是走冷链的冰鲜金枪鱼,非常的美味,非常的新鲜,。”
莱克斯看着布鲁斯熟炼地用刮骨刀从鱼骨上面刮下肉泥,心说你直接追着生鱼啃算了,那个足够新鲜。
最后,莱克斯还是没有对那块骨头伸手。他放下手里的筷子,“布鲁斯,我猜,你今天约我吃晚饭,不只是为了美食吧?”
吃饭?
一想到自己对面坐的其实是蝙蝠侠,每天晚上都会打扮成大蝙蝠的模样在哥谭的夜晚乱逛,莱克斯就吃不下饭——
他怕自己笑出声来。
一个氪星人想要做好人好事,并且在天上到处乱飞,这个莱克斯能够理解。
就算超人现在突然活了,并且突发奇想的表示“我不吃牛肉”,把大都会的所有人都变成素食主义者,莱克斯都不觉得意外。
谁让他有超能力呢!
但是蝙蝠侠?
一个靠着钞能力获取各种高科技装备,把自己打扮成蝙蝠模样的富二代,一个没有超能力的普通人类。
哪怕他在GCPD(哥谭警察局)的楼顶上安装了蝙蝠灯,实际上的行为也不过是和一群精神病人交流病情,然后再把这群精神病患者关回精神病院。
能干出这种事的人,不是有精神病,就是心理变态。
哇,你们哥谭真的是一群疯子。
莱克斯不想管哥谭的事,最好哥谭人也别来管他。他对蝙蝠侠的态度一直介于勉强的尊重和彻底的厌恶之间,这还是看在蝙蝠侠也是地球人的份儿上。
如果今天的对话是集团话事人之间的商业交流,那当然可以,莱克斯不会和钱过不去。但布鲁斯却将自己带到了这个地方,这就是另外的话题了。
约里斯今天晚上要和地方检察官狄兰·莫里森就明日假起诉星球日报一事展开会谈,这件事他是和自己报过备的。
那条野生的蓝鳍金枪鱼是约里斯找人弄的。鱼太大,二十个人都吃不完,这才卖给了做鱼的店家。
吃饭的店也是约里斯深思熟虑后决定的。莫里森检察官的父亲曾是驻日美军,他从小在日本长大,所以才选择了这家高级日料店。
布鲁斯·韦恩……不,蝙蝠侠分明就是冲着约里斯来的。
“我听说韦恩集团有在资助正义联盟?”莱克斯见布鲁斯不说话,主动给他了一个台阶下,“你也看见了那篇报道?为了那篇报道来的?”
“……是。”
来大都会之前,布鲁斯想了很多种套话的方式,却不想莱克斯主动提了起来,这让他不得不重新构建话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