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叟摇摇头,又问:“你可曾见过一个左眼下有荼靡花印记的男人?”
水鹿野闻言微微一愣,因为他是真的见过这样一个人,甚至还很熟悉。
但是……
水鹿野汗毛乍立,意识到自己进入这个地方并非偶然。
老叟笑起来:“果然,你是他的亲人。”
水鹿野长剑出鞘:“你想如何?”
老叟摇头:“不如何,少年人,听听我的故事如何?”
水鹿野思虑过后,应下了这话。
老叟已经活了快一万岁了,在没有任何记载的过去,这个地方也叫大夏。
不过那时候的大夏,远比现在更大,远渡重洋,跨过高山,都属于大夏的领地,人自然也多。
而那时,正是修真文明最璀璨的时候,群星闪耀,老叟也是其中之一。
他生于草原,长于草原,是紫亚旭最骄傲恣意的雄鹰,也曾被誉为那个时代最杰出的少年天才。
所有人都说,他是草原的王,还会是最年轻的神。
是的,他们笃定他能够修炼有成,飞升九重天,成为护佑大夏的神。
可惜谁也没想到,后来他便折戟沉沙了。
因为有一朵荼蘼花盛开在了草原之上,也盛开在了他的心尖。
那是一个可以和他比肩的天才剑修,但是剑修嘛,就是比较穷。
那个剑修就是因为太穷了,没钱买丹药而不得不自己进入草原寻找灵药。
不过很遗憾,剑修刚进入草原就因为受伤,以及不熟悉地形,而被草原上的一只大妖偷袭放倒了。
老叟就是在剑修最狼狈的时候出现,把剑修捡回了家。
“我后来无数次庆幸,我在那个时候经过那里。”老叟这样说,“或许这就是宿命吧。”
同样桀骜张扬的灵魂,同样为生民立命的理想,他们是知己,是挚友,也理所当然的日久生情了。
后来的他们成了爱人,又在天地的见证下结为了道侣。
只是,荼蘼花毕竟是末路之花啊。
所以从他们相遇的第一天开始,就注定了最终的离别。
有邪修修习了炼化血食的邪门之法,并且暗中发展了不少门徒,紫亚旭大草原是当时生命力最浓厚的地方之一,也成了邪修的目标。
老叟为了守护草原浴血奋战,而剑修更是在那一战中牺牲了自己,与邪修同归于尽。
但那一战,死了两个天才。
后来,无数同道飞升,无数同道倒在了前行的道路上。
唯有老叟停在了原地。
他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草原腹地,因为他的爱人长眠于此。
爱人的魂魄破碎,所以老叟一直在养着他的魂魄,哪怕先天之炁枯竭,他也在以他的血肉,滋养那朵干枯的荼蘼花。
直到三十年前,他终于让自己的爱人恢复,进入了轮回。
“现在,我知道他一定很好。”老叟笑着,满是释然。
“吾将……永远守护吾夫,吾未曾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