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嫌疑人王大力,你这裤子也换了,酒也醒了,可以认罪了吧?”
H市派出所民警指着我的鼻子说。
王大力,一个跟我当前体型完全不匹配的姓名。
小时候的我,其实是另一副模样,肥肥壮壮,力气比同龄人大出许多。
自从到了青春期,原本以为自己能长得更高更壮,没想到16岁短短一年的时间,我因为一场怪病,体重从180斤一路掉到80斤。
直到高考毕业,我还只保持在80斤左右的体重,妥妥的细狗。
青梅竹马的女友也因此在上大学的时候跟着牛蛙跑了。
迷迷糊糊的我坐在审讯室内,面对着两名民警的询问。
“认什么罪,喝酒也犯法吗?”
我的记忆还没完全恢复,还停留在天台独自喝酒的场景。
“喝酒当然没罪,故意杀人可就有罪了。”
“杀人?!”面对警察的询问,我脑子嗡的一下强制启动。
“我没杀人啊!那家伙不是自己跳楼的吗?”
“你说的是哪个家伙?”警察问。
“就那个白衬衫的女孩。可不关我的事啊警官,我虽然没把她拉起来也不能说我杀人了吧!?”
我激动地从座位上站起来。
“你激动什么?坐下!”警察厉声说道。
“你说刚才在Y公寓楼顶是什么情况?”
我一五一十的给两位民警讲述案发情况。做完笔录,其中一个警察盖上笔盖,叹了口气道:“你说的也合情合理,与我们现场勘测的情况相似。可惜,你这回算是倒大霉了,碰到了个硬茬。”
我听得云里雾里的,此时此刻还不明白其中的含义。
“先拘留,我们现在去通知你的直系家属,这份表格先填一下。”
“不用填了,我没有直系家属。”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原本白白胖胖的我——王大力在6岁的时候就被养父母收养,直到16岁时,养父母相继去世。唯一算得上家属的就是我的老姑妈了。
就这样,我先被留在警局协助调查,然后打电话告知姑妈来做登记。
老姑妈也五十多了,没什么文化。在警察局逮到人就说:“我这大侄子,不是杀人犯的!冤枉好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