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港岛是法治社会,古惑仔也是将法律的,人家当老板的滚蛋,公司的财产总不可能就变成他们这些打工的,至多只是将老板从业务中踢出去了而已。
所以换言之社团本来就没什么公共财产了。
现在的这三千万,本来就是靓坤补进来的。
赔的是靓坤自己的钱。
换言之除了靓坤平白受损之外,其他人都是赚的。
这般的一套操作,直让太子彻底的懵了,本来是要翻脸的,可靓坤这么一搞,那脸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翻的了。
怎么看,他都赚了大便宜了。
捧亲儿子也不过如此了吧?
虽然,太子也本能的怀疑靓坤这是不是有什么阴谋,但至少表面上他实在是再也找不到半点跟靓坤叫板的理由。
管他什么阴谋诡计,肉都喂到嘴边了,那肯定先吃下再说啊。
当即,太子直接抄起洋酒的酒瓶,拿出一把随身携带的军刀,一刀砍下瓶嘴,道:“坤哥,刚刚我也有不对的地方,跟您说话的时候没大没小,我把这瓶酒干了给您赔罪。”
说罢,对着破损的瓶口将里面四十多度的一整瓶威士忌一饮而尽。
靓坤:“诶,太子,诶诶,你说你这是干什么啊太子,都是自家兄弟,不至于,不至于,诶,诶,你说你还都给喝完了,你喝得太快了啊,不至于啊,好好好,翻篇了翻篇了,大家都是兄弟,以后这件事咱们谁也不要提了啊。”
对于靓坤来说,他当然不赔了啊,社团的钱他本来就是赔得越多赚得越多。
阿B这个扑街,本来应该赔一千万的事儿,都怪他,害他无厘头赚了三千万。
不,是无厘头赔了五千万!
这个钱,靓坤当然不能任赔了,反正离着结算期还有三个月呢,他想个办法将这三千万在三个月内赔光不就得了?
也是灵光一闪,就想到了从自己人手里批发价收粉,然后由太子交给警察的这个点子。
要知道,作为一名穿越者,靓坤是绝对绝对不允许自己的社团卖粉的。
可他自己以前就是全社团最大的粉头,强行命令手下人不许干,这属于是倒行逆施,很容易被造反的。
花钱买就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了啊。
他甚至特意都没说个换粉的截止日期,分明就是欢迎他们一直这么换下去么。
这样,他的社团从此以后干干净净,告别卖粉,还社会一片和谐,他自己也过得舒心。要知道港岛卖粉虽然不是死刑,但抓进去的话三四十年的牢还是要坐的。
顺便,还可以借此拉拢太子,消弭社团内部因为卖粉与否所产生的社会矛盾。
我真是个天才。
除了我自己,没有人赔钱。
而我赔钱,其实就是赚钱。
完美。
却是没注意到,一旁的大B,脸色都快要绿了。
【那他妈三千万是我的钱啊!我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