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秦朝时辰,大约5~7点)李为步行来到郡守衙门(暂且叫衙门,秦朝没有明确名称来叫这叫什么?)一名中年男子急匆匆的跑来作辑道:“参见大人,下官乃是本郡郡尉,主要负责治安……刚刚下官在审案时有名犯人指名要见大人,还请大人过去。”
见是自己的下属,虽然秦朝的郡尉不受自己节制,但名义上这种官职是自己的下属,所以自己是有权利成为他的上司的。
“君在前面引路!”李为大手一挥说道。“唯!”郡尉回应。
很快在秦朝的公安局局长的带领下来到了审视犯人的院子,院子不算是很大,但也是比普通百姓的院子强多了,毕竟是国有的东西。
来到大堂,只见一名读书人打扮的年轻人跪在地上一言不发,另外旁边是跪着的是“小姐姐”。
下人搬来了蒲团他也是和犯人差不多一样,只是李为(李维)才不学秦汉时期的古人一样跪在那里,反而是一屁股坐在那里。
见郡守出奇意外的举动差点引起大堂内的众人一阵哄笑。
一旁站在李维旁边的郡尉(公安局局长)小声的嘀咕了几句,说实话李维是一句话也没有听懂,可以说是一阵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