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5章:渴望痛苦的鬼(1 / 2)美利坚头号善人首页

罗比松开缠绕在李昂脖颈的双臂,擦了擦嘴唇,露出一个神秘的坏笑,然后头也不回的径直走进了酒店。

“Fxxk...这女人...”

李昂意识到这是遇到高段位玩家了,原本都准备脱裤子了结果就这?

把人家骗到这里来撩的火热结果又不给人家,这不纯纯渣女行为吗?

就在这时,罗比的背影在李昂的视角下突然变成了一个扎起彩虹色双马尾,化着小丑妆并手持棒球棍的反叛少女形象。

紧接着,她的背影破碎并扭曲,“魔鬼”、“折磨”、“火烧”等等令人不安的词语忽然闯进了李昂的脑海。

一阵陌生的旋律在脑海中响起。

I torture you~Take my hand through the flames

感受我的折磨~让我的双手尝尝火烧的滋味

I torture you~I'm a slave to yames

感受我的折磨~我已对你的游戏驯服下跪

I'm just a sucker for pain!

这痛楚让我迷恋上瘾!

I wanna you up

我要让你再也不离不开我

I wanna tie you down

要把你紧紧捆绑

I'm just a sucker for pain!!

我是渴望痛苦的魔鬼!!

...

只听了一遍他就已经将歌词到编曲完全记下。

掏出手机一看,果然今天是11号,灵感刷新的日子。

这首《Sucker For Pain》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反叛和邪典气息还要隐隐压过他的上一首作品。

不过这样的作品虽然超前但正是大势所趋,新时代的浪潮下音乐作品已经呈现越来越多元化和刺激露骨的趋势。

lady gaga能够爆火正是由于前卫大胆的MV拍摄方式和别具一格的电子音乐风格。

第一张唱片发行的时候李昂还是在贫困线上挣扎的社会底层,如今他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名气,可以预见的是这首作品的成绩一定会更好。

但是他的野心已经不止于此了,想成为一位真正的明星歌手,出专辑是必不可少的。

就算纯粹出于经济效益考量,专辑带来的收益也远远不是单曲CD能够比拟的。

一张十首歌的CD动辄要卖到十美元以上,黑胶唱片还要比这贵出不少。

也就是说,如果能达到白金唱片水准,销售额保底估计也在一千万美元以上。

这才是真正赚大钱的办法!

李昂巴不得明天就找到菲尔把这首歌的Demo录出来,但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

这首《Sucker For Pain》歌词中充斥着大量的说唱篇幅,比副歌部分要长出许多。

他也想过由自己把副歌和说唱部份一肩挑,一气呵成露出来。

反正说唱没什么难度,有嘴就行。

但仅仅是清唱一遍后他就发现了问题所在,如果一个人演绎整首歌的话,副歌部分紧贴着说唱部份,即使他唱到断气也跟不上节拍。

“看来只好找个人唱Feat了...”

就目前看来这的确是唯一解。

用分段合作的方式演绎一首歌已经成为一种潮流,这种潮流在嘻哈音乐爆火之后已经成为了主流。

痞子阿姆和蕾哈娜之间的Feat,创造了《love the way you lie》这首公告牌霸榜单曲。

Feat有好处当然也有弊端,缺点就是歌手收益要分给合作歌手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