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州落叶季的漫天枯黄,恨不得将大地铺满,一下起小雨来噼里啪啦作响。
林墨,或者说黑鹰,睁开眼时。
透过草的缝隙看见些许蓝天,意识到自己在一座原生态的茅草房子里。
当他尝试起身,眼前兽皮短裙,黑发及腰的少女,抬起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盯着他。
“您终于醒了!”
而林墨醒来的第一件事,却是用了半天时间来消化记忆,思索着自己如今的处境。
现在是1790年,乾隆五十五年,那个巨人暂且不说他,睡的正酣呢。
英国人正在满世界殖民,去年法国大革命刚开始,三年后路易十六就要人头落地,而那位来自科西嘉岛的世界伟人今年才二十一岁,尚未开始崭露头角,欧洲各国都在紧锣密鼓的采购英国的珍妮机,挣着抢着踏入第一次工业革命……
1790,一个变革的时代,一个诸多文明碰撞的时代!
而自己却不穿清,不穿美,甚至没穿到法国科西嘉岛上那位伟人身边。
穿成了一个北美大草原上的印第安部落酋长,正处在刚建国不久的美国人屠刀下!
脑海中,莫名响起了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的那句名言。
“应该把印第安人从臀部往下剥皮,才可以制作出长筒靴!”
他无奈叹息一声,很确定的一点,就是自己并不想变成美国人脚下的一双长筒靴。
正当打算起身出去看看时,挡风兽皮外却突然传来一阵嘈杂争吵声。
“现在怎么办?白人的追兵就快来了,所有部落都被打散了,再不能找到一片栖息之地,族人都会饿死的!”
“迁徙吧,没别的法子了,白人的目的就是抢走我们的土地,把我们往西边赶!”
我,昏了一天吗?林墨思索着,为了自己的小命,开始复盘当下的情况。
自己所在的这个殷部落,和俄亥俄州北部的所有印第安部落,都被奥古斯塔民兵团打散了。
他知道美国民兵团初期的目的,就是把印第安人驱逐到中部荒漠,自然消亡。
所以哪怕打游击,印第安人也必须守住最后可耕种的北美东北部,否则就是万劫不复。
思索半晌后,听见草屋外的意见越来越统一,林墨觉得自己必须要站出来说话了,果断的走下茅草床,站在草屋门口高喊了一句。
“鹰神,知道未来的道路!”
声音很轻,却有种异样的平静,顿时引起了草屋外的人注意。
鹰神,就是殷部落所信仰的部落神,作为部落酋长,林墨当然可用神的名义发言。
“黑鹰醒了!”
“我们的神苏醒了!”
一时间,草屋外幸存下来的殷族人却欢呼雀跃了起来,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口中喊的鹰神指的正是林墨。
因为按照部落习俗,凡是被神复活的,都是神明附体,那死而复生的神迹,让族人们默认了林墨就是降临的鹰神。
其他小部落被打散来的人,也镇定安静了下来,毕竟他们也看到了林墨的‘复活’。
“行了行了,不要惊扰,大家快听听鹰神说什么!”
疤脸武士迅速安抚了众人,快步撩开兽皮帷幕,迎接林墨的出现。
林墨不禁感慨这穿越还是有新手大礼包的,一个死而复生,直接让自己从酋长更进一步,变成了部落神的化身,再加上一手拈花飞叶皆可杀人的飞镖绝技。
他走出来,首先看向那疤脸武士,从前身记忆里得知他的名字叫‘长弓’,是殷部落的军事将军。
印第安部落一般设置有部落酋长,军事统帅这两个最高职位,部落酋长世袭,而军事统帅则是从普通族人中竞争上岗。
能当上军事统帅,说明此人在狩猎和部落冲突方面都是真本事。
可林墨又数了数眼下殷部落剩下的族人,不禁叹息一声,肉眼数得清的成年男人,大概只有一百多个,算上未成年也才两百余人,弱小得就像一点星火,随时会被吹灭。
“鹰神,我们可以去镇子上,镇长的女儿跟您的父亲有婚约。”长弓低声对林墨谏言。
”婚约?这么老套的剧情?“
林墨听完诧异了下,思索原身记忆才发现,自己竟然真的跟白人镇长的女儿有婚约。
倒也不奇怪,毕竟印第安人已经跟白人殖民者当了两百年邻居,镇子需要部落来保护,不受土匪流氓的掠夺,而部落也需要跟白人贸易,获得各种生活物品,两者产生了互相依存的关系。
可林墨不是淳朴的印第安人,他很清楚这种关系,从民兵团到来就已经破裂了。
眼下部落被联邦民兵团偷袭元气大伤,这时候去镇子求庇护,呵呵,镇长那老家伙念在旧情份上不杀自己就算行善积德,至于跟他那长腿翘臀法国血统女儿的婚约,更是想都别想。
此外,所有族人都觉得,此时赶紧逃向广袤的荒漠,似乎是个好选择。
“不!”只有林墨语气意外的坚定,以神的名义发言,“鹰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向奥古斯塔团复仇,夺回我们的土地!”
哪怕死,老子也不想窝囊的被饿死在荒原戈壁上,炎黄子孙,死也得站直了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