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市,红玫瑰酒吧。
与往日的热闹不同,此时的红玫瑰酒吧里,全都是不修边幅的混混。
而在那些混混的包围圈里,则是一位头破血流的青年,与一位满脸横肉的花臂大汉。
“什么玩意,也敢觊觎我的女人!”
看着无力躺在地上,已经没多少气的秦安,刘明宇满脸嫌弃说道:“小刀,把这小子拖出去处理了,不要耽误接下来的谈判!”
说完,刘明宇直接坐回到卡座里,从小弟手里接过一根雪茄。
“好的老大!”
听到自家老大的话,那个叫做小刀的混混,直接把秦安扛到肩上,朝红玫瑰酒吧的后门走去。
其他混混见状,则都没有太大反应。
显然像今天这种情况,他们早就习以为常了,要是哪天刘明宇手下留情了,他们反倒会觉得奇怪了。
“算你小子倒霉,碰到明哥心情不好。”
红玫瑰酒吧的后巷里,小刀低声喃喃自语着,很快就来到一辆面包车前。
把昏迷的秦安装进麻袋,随手丢到面包车的后面,小刀就开着着迅速离开,朝市中央的白云山而去。
将面包车开到白云山的半山腰。
把装有秦安的麻袋拉出,小刀熟练的钻进树林里,来到一条偏僻的山沟里。
“冤有头,债有主,你下地狱以后,记得不要找我麻烦!”
随意将秦安丢下山沟,小刀便果断转身离开。
夜幽静,风微凉。
那些从麻袋里渗透出的血液,很快就将一块青铜令牌浸染,令其不断散发出天蓝色幽光。
下一秒,诡异的事出现了。
被装在麻袋里面,已经陷入昏迷的秦安,居然突兀的凭空消失,只留下那个沾染血迹的麻袋……
清晨,景山村外。
“真是难得啊,居然能看到老王出门砍柴!”
“这不快入冬了吗,要是再不砍些柴回去的话,我家婆娘都不让我上床了。”
“哈哈……”
几位穿着粗布衣的农夫,正谈笑着朝镇外树林而去。
可就在这时,那个叫老王的农夫,突然惊讶的指向远方:“你们快看,那边躺着一个人,好像是一个和尚!”
顺着老王手指的方向看去,他们就看到一位衣着怪异,浑身染血的青年躺在不远处。
那只有几厘米的短发,让青年看起来就像刚还俗的和尚。
“走,快去看看,可不能让人死在这里!”几乎没有多想,领头的那个农夫,就赶紧朝青年跑去。
其他农夫见到这幕,也跟着跑向那个青年:“老王,你当过几年药童,快看看他还有没有救。”
老王也没推辞,当即把青年扶起。
不过检查完伤势后,老王就忍不住皱起眉头:“真是活见鬼了,除了身子骨比较虚弱外,这个人并没有任何伤势。”
“没有任何伤势?这不可能吧!”
听到这话,其他农夫也都凑了过来,在那青年身上摸来摸去。
然后他们就惊讶发现,青年居然真的没受伤。
“这应该是某种丹药的效果!”
最后还是老王见多识广,向同伴说出自己的猜测:“这人的来历不简单,可能是某个寺庙的叛徒,我们还是别多管闲事的好,免费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