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章 冲动的魔鬼(2 / 2)从东京开始的法外正义首页

“还有什么事儿啊?”

“嗯?你们不会觉得你们干过畜生事儿还能拍拍屁股就走人?”

“啥?”,太郎一楞,这人在说些什么?

川神突然开始摩拳擦掌,手指发出皮拉啪啦的声音,“欺负一群国中生什么的,还真不太想干。”

“你,你要干什么!?我爸可是云飞公司的大老板!”

川神像是没听见似的,猛地冲向太郎,使出浮夸般的飞踢,“エースキック(艾斯飞踢)!”

太郎瞬间飞了出去,接着,川神两记摆腿,踢翻了愣神中的俩混混。

有名戴眼镜的混混一看打不过,急忙喊道:

“你这家伙!你这是犯罪!至少已经算是伤害罪了!”

“哦~你就是志辉说的那个法律爱好者吧。”,川神摸了摸下巴。

“没错!”眼镜混混掏出手机,直接查了起来,“根据日本刑法典第132条!随意伤害他人的,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呢?”

“要坐牢的!”

“嗯,不过得伤害程度够才行,啊,对了,提醒你一句,132条的版本是03年的,最新版的伤害罪现在148条,学法记得学最新版的哦。”

“而且比起伤害,用暴行罪更方便哦。”

眼镜混混又查起手机,还真和川神说的一样,“反正意思都差不多!你知道吗!日本刑事审判有罪率高达99%,只要你犯罪了,就别想逃!”

从小家里人就给他讲过,刑事案件有罪率日本是全世界第一,只要被送上审判庭,基本就别想逃!

“啊——”川神望天长叹,“能不能别提这个傻逼数据了。”

“什么意思?”,眼镜混混楞了楞,99%不应该很吓人吗?

“就18年的样子吧,因为冤案多了,除了通天的本事,仅靠证言的定罪模式就别想再用啦,裁判所会给你打回去的,冤案也确实变少了。现在的检院没有足够证据是不会轻易提起公诉的,只要不提公诉就不会败诉,多么简单的逻辑。”川神说,“但你知道这同样意味着什么吗?”

“怎么了?”,眼镜混混脑袋懵懵的,没理解川神的话,冤案少了不是挺好吗?

“有不少的人非常简单地逃脱了法律的惩罚,因为证据不足。其实还有很多啦,法律本身的漏洞呀,为了某种目的所作的妥协啥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可太难了,不过这对你还是太早了,还是谈些小孩子喜欢的吧”

“愉快的捉鬼游戏咯,被逮到的人要被连揍30拳哦,你们不用担心,我下手有轻重”川神笑得像个阳光大男孩,“绝对不会把我自己送进去的。”

于是乎,整个公园,响起了川神魔鬼般的奸笑,以及小混混们的惨叫。

志辉觉得川神这逼人简直就是魔鬼。

揍完人还不够,还要把他们按到公园水池里灌水,等灌饱了,再揍肚子,一拳就吐得稀里哗啦。

吐了喝,吐了揍,揍了吐,循环往复。

从吐饭菜到吐清水……,就像把胃都洗了一遍。

直到人完全没了动静。

志辉吓得在一旁瑟瑟发抖了,

他看到有个小混混受不了,想偷偷爬走的。

结果被像抓鸡仔似的被纠了回来,又是一顿“吐喝揍”连招。

“这个,会不会不太好啊?”,志辉战战兢兢地跑去劝道。

“嗯——,确实。”,川神若有所思。

听到川神的回答,志辉松口气。

“现在他们身上满满的肾上腺素,一般的法子还真不疼!得加点儿长记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