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这首歌是孙燕姿的代表作之一,在04年的时候也算是横扫了各大奖项,是一首简单却有着很大的情感震撼,特别是副歌部分特别受都市年轻男女的喜爱。
所以闵莎在听到罗根演唱之后,立刻就被深深吸引,她感觉这首歌就是为她量身打造的,只是非常可惜的是这首歌不全,闵莎不知道罗根是故意的还是真的没有写完。
“小罗啊,你这是在路上创作的?”
廖峰神色复杂的看着路罗根问道。
“嗯呐!听着莎莎姐的歌,突然就灵感爆发,脑中就冒出了这么几句歌词,怎么样?还可以吧?”
罗根这一波装的,最多只能给82分,剩下的18分以666的形式给他,关键是那语气太欠揍了。
“歌词简单,但蕴含的情感却非常真实,会受到都市年轻男女的追捧,是首难得的好歌。”
廖峰不得不承认,罗根虽然很欠揍,但是才华是真的特么牛笔啊!
“歌很好,但是,小罗,你这唱功实在是糟蹋了这首好歌啊!”
廖峰打击道。
说道这点就是罗根的痛处,人家其他穿越者基本都是长的又帅唱功又好,要么长的不帅有系统的帮助唱功都是歌王级别的,反观自己,除了超忆症,自己啥都没有。
长得也就说得过去,完全和帅不搭边,而唱功完全就是业余水平,没啥天赋,普通人听起来还好,但专业人士一听就露馅,这是罗根心中最大的痛,那么多好歌,如果由他来唱的话,完全发挥不出歌曲的优势,最多也就是个好听。
“咳,廖哥,您这话说的,如果我唱功也厉害的话,还有其他歌手的机会么?我创作的歌曲我自己唱,那还不得霸榜啊!”
罗根满脸的哀怨看着廖峰,这货显然是拿唱功来打击自己。
“罗根呐,你这歌什么时候能补全啊?”
闵莎满脸渴望的看着罗根,这首歌她太喜欢了,恨不得现在就拿到手露出来,闵莎感觉这首歌就是自己一直在苦苦等候的机会。
“这个灵感来的快去的也快,我现在没了思路,等我回去之后再听听莎莎姐的歌,说不上灵感什么时候就冒出来了。”
罗根装作为难的样子,他拿出这一段歌词出来就是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怎么可能现在就将整首歌拿出来,起码要等谈判结束的。
“那……”
“莎莎,别急,罗根说得对,灵感是需要机会的。”
廖峰打断了急切的闵莎,她这个状态可是非常不利于谈判的,等于是将主动权送到了对方的手上。
“天宝,小罗,我们这边需要和公司联系一下说明情况,所以……”
“行,不急,你们慢慢谈。”
赵天宝明白廖峰的意思,便起身和罗根到餐桌那边聊了起来。
“这真的是你在路上写的歌?”
在餐桌边赵天宝低声问道。
“这话说的,你早上才和我说的见谁,我还能提前预知啊?当然是在来的路上听着闵莎的歌根据她的声线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