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虎落平阳 与犬争食(1 / 2)奇卷天书之周易首页

我记得有一次,因为我吃了放在柜子里的一块腊肉,就被李贤山重重扇了一耳光。

按照李贤山的说法,我属于本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只要饿不死我就成,至于那些新鲜的肉,就不是我所能享用的。

今天我可是一整天滴水未进粒米未沾,哪怕在厕所里我也都晕厥了两次,所以当我看到狗盆里装着还有大半盆的米饭、排骨以及青菜时,我情不自禁实在是忍不住咽了下口水,肚子也咕噜噜响了起来。

在动物之中,人类虽是百灵之长,但也是最经不起挨饿的,一旦饿急眼了,那可真的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

什么尊严脸面通通不值得一提,这有时候人的尊严,还没一碗米饭更有重量。

哪怕是所谓的权贵之人,在饿疯的情况下,就会彻底撕下他们的伪装。

这条狼犬在我刚来没几天的时候,仔细一算应该是第三天,居然还将我左脚咬掉了一块肉。

但李贤山为了省下打疫苗和治疗包扎的钱,哪怕有不少客人都在劝说,李贤山死后都不肯带我去医院。

我记得那一天,因为也就那天我难得在餐馆休息了一天。

蹲在餐馆不远处的一条人行道,我哭得撕心裂肺,左脚已经是鲜血淋漓,那种剧痛让我脑子一抽一抽的,更是差点直接疼得晕死过去。

最后我实在是疼得受不了了,直接用地上的一把黄土捂在伤口上,还别说真的止住血了,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导致我左脚现在的疤痕依旧存在。

兴许是因为两名同伴嗝屁了,故而这条狼犬也不敢对我叫唤出声,哪怕我光明正大抱着狗盆,一路小跑到楼梯间的时候,狼犬也没有任何动静,有可能是它已经吃饱吃撑了,毕竟狼犬的肚子圆鼓鼓的。

没有筷子和勺子倒也无妨,我直接左手端着狗盆,右手将狗盆里的米饭大口大口扒拉往嘴里送。

说实话,这是我来餐馆的三个月时间里,我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哪怕汤汁里有一股骚味,狗盆也弥漫着腥臭,这米饭上更是粘着狼犬的口水粘液。

对于我现在的状态而言,什么是最幸福的?那就是吃饱饭不饿肚子。

什么生日礼物、生日蛋糕、崭新衣服鞋子等等,这些就不要想了,毕竟梦想是梦想,而我想吃一口蛋糕都属于白日做大梦,还是跨越阶级的梦。

话说有时候李贤山办事的效率还真高,那一尊被拔牙和断尾的神兽白虎雕像,此刻已经摆在了我的床头上。

这张床的床单长满了绿色霉菌,枕头也是脏的不行,以至于枕头原本是什么颜色都不知,就连被子都沾着不少粒老鼠屎,不过对此我倒也心满意足了。

我想如果不是后来我亲生父亲李贤山,将我给扫地出门的话,或许我也会满足于这种生活,毕竟在这里我还能趁别人不注意,和恶犬抢食来填饱肚子,而且也算是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人要学会知足,知足了才能继续争取,而不是一昧的索取和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