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淅淅沥沥的洒在一处小巷子里的青石板上,暮色很深,地上的鲜血已经流干了。微弱的月光映照在尸体的脸上,让整幅画面变得更加瘆人。
一个身穿黑衣的人靠在墙边,胜似幽灵。手中紧紧的握着一把剑。剑上的血迹已经流干了。
天上升起一轮明月,一个人影缓缓走了过来,脚步几乎没有半分声响,他同样身穿黑衣,手持一柄剑。看起来已经四五十多岁了。他名叫天长渊,他从小就是个天才。仅仅十六岁便达到王灵级中阶,二十四岁就击败圣灵级下阶强者。二十六岁力战灵武城五大强者,三十岁更是五次打退魔族大举进攻。一战成名。又精通兵法。有着“王武神将”之称。被誉为百年难得的天才。他今天所起行的目的就是杀了眼前这名人。
那名黑衣人转头看向天长渊,眼底闪过一丝惊讶:“你好。”
天长渊冷冷道:“我不好。”
黑衣人冷哼一声。道:“好久不见了,别这么冷淡嘛。”
天长渊注视着他,就如同注视着地上的尸体一样,冷冰冰的:“赢明,你和我早就不是一路人了。你现在,可是京城内重大的通缉犯。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你这个头呢?”
那名被称为赢明轻笑一声,抬头仰望着天空。眼眸中是无限的忧伤,寂寞。雨水打在他的脸上,带着一丝咸咸的味道:“真怀念以前的日子啊。“
天长渊道:“你又想耍什么把戏。”
赢明看向天长渊,摇了摇头。苦涩的说道:“你就那么不信任我?”
天长渊冷冷的说道:“你还有值得信任的地方吗?!”
赢明道:“难道没有吗?”
天长渊道:“我也不想跟你废话,你也知道我今天是来干嘛的吧。”
赢明点了点头,释然的说道:“要了我这个狗头,对吧。”
天长渊道:“对,但念在我们以前我们是朋友的份上,可以给你留个全尸。”
赢明又是一笑,伸手摘掉头上的帽子。隐藏在帽子底下的脸也终于浮现出来。赢明的脸没有半分血色,脸上大大小小的全是伤疤,半边脸全被烧伤了,生出一个个难看的浮肿:“记得吗?当初在十六岁那年。你被人欺负,我为你挡了十七刀,十七刀,整整十七刀。我痛的哼都哼不出来一声。之后,你的家被人放火烧起来了。你被困在里面。是我忍着疼痛,将你救了出来。我当时为了救你,摔了一跤。烈火在我脸上火辣辣的烤着。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当时的疼痛。还有很多很多,数不清,根本数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