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就好,习惯就好。”林麦麦摆摆手,心里已经开始盘算如何改造这地方了,这地方虽然地处僻静,但胜在宽敞明亮,而且价格肯定也十分合理!她当即拍板买下,并开始着手改造厂房。
签了契约,付了银子,林麦麦就成了这破宅子的新主人。姜夫人一句话,立马就有家丁人手过来帮忙清理杂草、修缮房屋,那效率,比现代的快递小哥都快。效率之高,让林麦麦咋舌。
不得不说,姜夫人的面子在这京城里还真是好用,到底还是朝中有人好办事。
女主果然是有点外挂buff在身上的,好巧不巧结交的便是这些能人巧匠。
“今儿身子也有些疲乏了,过几日再来你这小破……哦不,是这未来的‘巾帼’工厂看看。”姜夫人掩着嘴打了个哈欠,眼角沁出几滴生理泪水。
林麦麦看着姜夫人这副娇憨模样,心里暗自发笑,这个性真是和自己投缘的很“行,姜夫人您慢走,我就不远送了。”林麦麦将姜夫人送上马车,顺便塞给她一大包全森便利店里的各式样零嘴。“路上无聊,嚼着玩儿。”
目送着马车远去,林麦麦伸了个懒腰,心情舒畅。这厂房搞定了,下一步就是招工生产了!她仿佛已经看到白花花的银子在向她招手。
正盘算着,一束五颜六色的野花突然出现在眼前,还带着露水,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林麦麦愣了一下,顺着花束往上看,一张意料之内的脸庞映入眼帘。
可不正是洛千帆那厮!
他今天穿着一身月白色长衫,墨发用玉冠束起,整个人看起来少了些平日的冷峻,多了几分温润如玉的气质。手里捧着那束野花,怎么看怎么……违和。
林麦麦嘴角一抽,心想:这货自然不会是来这儿踏青的吧?堂堂王爷,不好好处理国家大事,跑这荒郊野岭摘野花?也不知道大梁朝代的老古板有没有听过“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洛千帆似乎察觉到了林麦麦的目光,有些不自然地轻咳一声,将手里的野花往前一递:“送你。”
林麦麦挑了挑眉,接过野花,放在鼻尖嗅了嗅,一股淡淡的泥土清香混杂着不知名野花的香气,还挺好闻。“王爷今日怎么有闲情逸致来这儿?”她明知故问,语气里带着一丝调侃。
洛千帆有些不自在地别过头,耳根微微泛红。“路过,顺便……”他顿了顿,似乎在寻找合适的措辞,“看看你。
林麦麦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这傲娇王爷什么时候学会说这种肉麻的话了?系统诚不欺我,这货还真是个闷骚的!
她强忍着笑意,一本正经地问:“看我?看我干什么?我脸上有花儿吗?”
洛千帆被她这故作天真的模样逗得有些无奈,眼神中却流露出不易察觉的宠溺。“嗯,有,比这野花还好看。”
林麦麦心里乐开了花,面上却不动声色,故作娇羞地低下头,用手指轻轻拨弄着手中的野花,小声嘀咕:“王爷就会取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