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8章 不按套路出牌(1 / 2)港综从砵兰街巡街沙展到港警宪委首页

听证会当天,做为被投诉部门的主官,梁丘恪西装革履出现在答辩席,警察总部监管部派出一总督察出席。

这名总督察出席的目地,是阻止听证会超纲诘问,助力梁丘恪顺利完成答辩,起到法庭辩护律师类似作用。

听证会由立法局公职人员监督委员会召开,在议事大厅举行。公职人员监督委员会,顾名思义乃港岛立法体系监督公职人员违规履职的机构。

一旦被公职人员监督委员会在听证会认定违规履职,将会被开除公职,而之后由廉政公署介入调查被听证违规履职是否构成渎职。

立法会议事大厅登灯火通明,公职人员监督委员会三位正副主席以及二十多名委员就位,现场三台摄像机及收录音设备同时开启,听证会正式开始。

公职人员监督委员主席用女性独有的声音,对稿子念听证会举行原因:“本席于1992年6月11号收到黄大仙区市民骆炳润先生检举,检举人称,其在6月6日至6月10日间,遭受西九龙总警区刑事部毒品犯罪调查组的非法拘禁……”

念完稿子的委员会中年女主席,转头目光看向坐答辩席的靓仔恪,说道:“请答辩者介绍立场及履职信息。”

靓仔恪回答完身份信息,听证会正式举行,女主席开始进入发问环节。

“警员梁丘恪,对于市民骆炳润先生的检举,你是否承认。”

“我否认。对于骆炳润的逮捕,是警方基于掌握其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并不存在非法拘禁。”梁丘恪对此进行反驳。

“骆炳润先生在被警方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为什么将会被法院无罪释放。对于这一点,请警员梁丘恪作出解释。”女主席诘问出最关键的问题。

女主席的这个问题中陷阱重重,梁丘恪不能对外自爆重要嫌疑人白头翁关海平被人灭口的事,一旦回答不愖被对方抓住漏洞,就会给在坐的委员会成员一种警方在没证据的情况违规逮捕的即视感。

因此梁丘恪没按套路出牌,直接放出一波猛料,将矛盾焦点转移:“主席!警方对骆炳润的犯罪指控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如果委员会需要,听证会结束后,警方将提供详细的审查记录。

至于骆炳润为何被法庭无罪释放,你应该去问对此案做出无罪裁决的陪审员和法官。警方已将相关材料转交至廉政公署,廉署已启动对该案审判法官和涉事陪审员枉法渎职调查。”

随着梁丘恪话音落下,现场众人一片哗然,坐主席台主持听证会的两名副主席表情非常严肃,女主席作为主询问官脸色突然变得煞白,公职人员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头接耳脸上全是惊骇之色。

历次法庭驳回警方指控的嫌疑人之后,警方全都是用息事宁人的方式,毕竟港岛法庭敲锤之人全是鬼佬,在港岛还处于呆英控制的前提下,找鬼佬麻烦就是自毁前程,这种观点已经成为港岛‘精英’界的共识。